循着踪迹,钱松他们终于找到了一处村落。
说村落不太准确,放眼望去,能看到数千座帐篷一样的矮屋子,分布在附近的丘陵地带,说这是小型城寨也不为过。
“这里应该就是那些绿矮人的聚居地了。”
钱松站在螳螂女的头顶,举目远眺道。
再往前走的话,肯定会被发现,得想个办法混进去才行。
只是,钱松倒还好说,这具发育不良的分身只比拳头大一点点;
螳螂女和德拉克斯就不好办了,特别是德拉克斯,长得比人家最大的帐篷还高,对绿矮人来说,他简直就像是奥特曼进城,除非会隐身,否则是不可能混进去的。
钱松倒是很想带着两人土遁潜进去救人来着,只是这具分身太弱了,能说话走路已经是极限了,使用妖法?
抱歉,没门儿。
“现在有两个方法可以救出星爵他们。”
钱松跳到螳螂女肩膀上,对二人说道:
“第一,你们吃掉我,然后就能在短期内力量暴增,直接硬闯,说不定可以救出他们;
第二,你们等在这里,我先潜进去看看情况,再找机会和你们里应外合。
你们选一个吧!”
螳螂女闻言大惊:“哦不,我怎么能吃掉你呢?我答应过格鲁特要照顾好你的。”
德拉克斯也是一脸嫌弃:“谁要吃你?我可以一口气吃下50颗土豆,但是土豆人……对不起,我又想吐了……”
钱松这具分身总体上还是一颗紫薯,所以暂时做不出什么欣慰的表情来:“这么说,你们选第二条咯?那好吧,德拉克斯,把我扔进村子里去吧,越远越好。”
“ok”
德拉克斯点点头,从螳螂女的肩膀上把钱松取了下来。
手感软乎乎的,还有点温度,德拉克斯浑身冒起了鸡皮疙瘩:他最害怕这种虫卵一样的手感了,强忍着不适,德拉克斯全身肌肉暴起,用力把钱松扔了出去。
钱松体验了一把过山车的感觉,在空中快速地打着旋儿,飞了大概半分钟左右才落地,也不知道被丢了多远。
果然是大力出奇迹。
他掉落的地方是一个很小的篱笆院,院子里有很多比猫稍小一点的四足动物,这些小动物长着黑色的长毛,浓密的毛发把脑袋整个遮住了,看不清眼耳口鼻,它们身上唯一无毛的地方,就是四只和乌鸡差不多的爪子了。
很明显,就像人类畜牧牛羊一样,这些“黑毛四脚鸡”
也是被绿矮人们专门圈养起来的。
懂得畜牧,那说明已经有一些文明的基础了,如果再懂得种植作物,那就快比得上古代欧洲的野蛮人了。
人类畜牧业养的一般都是食草动物,因为大规模饲养食肉动物成本太高。
和人类一样,绿矮人们饲养的这些“黑毛鸡”
也是吃素的,它们的圈里被撒了很多青色的蘑菇以及一些奇形怪状的植物根茎。
对普通人来讲,这些“黑毛鸡”
都是些温和的小动物而已,人家对吃肉不感兴趣。
可是对钱松来说,就不那么乐观了——他不是人,是一块紫薯。
他从天上掉下来,掉进了那堆蘑菇和根茎里,混在一起,居然毫无违和感。
黑毛鸡们听力很好,听到了钱松落地的声音,以为主人又投食了,纷纷聚拢过来。
它们很快就找到了与众不同的钱松——别的饲料早就吃腻了,突然被投食了一个新的品种,它们当然很感兴趣。
一只四肢粗壮、比别的同类大几圈的“黑毛鸡”
越众而出,它就像野猪头领一样,要优先品尝美味。
“唧唧!”
趾高气扬的头领忽然惨叫一声,它被吓到了——那块美味的食材居然自己从蘑菇堆里爬出,站了起来,还朝它吐口水。
直到钱松大摇大摆地从栅栏的间隙走出去,那些“黑毛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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