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着站起身,拍了拍宋煜肩膀,笑着离去。
宋煜:“……”
……
……
把苏朝云给送走,宋煜回到房间,忍不住思忖起来。
能感觉到,这位来自临安府,宫里面也有不低身份的大宦官对他很是喜爱。
尤其自鄱阳湖现身之后,两人经常一起聊天、小酌,一老一小也算十分谈得来。
宋煜那种不拘一格的洒脱,来自后世的宽阔视野,在对一些事情的见解上,每每能让这位大宦官拍案叫绝。
苏朝云父母早已不在,曾有几个侄子、侄女,也都在当年北齐打过来时死于战乱。
他自身又是个太监,可以说在这世上,已是孑然一身。
别看他嘴上说着爱财,说当年见到银子眼睛都是绿的,来者不拒。
实际到他如今这种身份地位,这些身外之物对他来说才是最没有意义的。
可能依然还喜欢,但却很难再真正诱惑到他。
在这种情况下,他把宋煜这个有才华又聊得来的年轻人视作亲近晚辈,似乎也没什么不能理解的。
宋煜回忆着跟苏朝云相识以来,这一路的点点滴滴。
“之前他就不止一次怀疑我的真正实力,被我接连否认之后,也就没有再提及。”
“直到这次,我因为自创大江东去剑法,导致身心俱疲呼呼大睡了一整天,他似乎才真正开始对我交心……”
“所以,我的大宦官叔叔,你的背后又是谁呢?”
宋煜轻轻吐出一口气,爱他妈谁谁,印章的秘密……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暴露!
……
……
翌日一早,宋煜和苏朝云一起,跟随齐王府车队,朝临安方向而去。
五百里陆路,不赶的话,大约六七天就可以到达。
这段路再无任何风浪波折,既无江湖中人拦截,也无妖鬼作祟。
路上途径一些城镇时,倒是受到了许多读书人的关注。
即便在建康宋煜没有再说一句名言,也未作一篇诗词,他的名声还是传遍了整个江南士林。
有人大加赞赏,觉得煜公子真名士也!
有人不屑一顾,认为不过是个江湖草莽,能说出什么至理名言,肯定名不副实。
捧也好,踩也罢,一开始就没想过混文人圈子的宋煜莫名其妙的在读书人群体当中火了。
就连在临安等着宋煜的李朝恩,听到这些消息后也有点哭笑不得。
“行吧,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日后去到任何地方,官面上那些事情,有他出面,可以轻松很多。”
如今的监妖司,早已不是北赵那个时代,专门负责处理各种异常事物的部门了,更加接近于宋煜所熟知的明朝锦衣卫。
啥几把事都管,权利大得很。
因此从这里出去的人,通常都不怎么受待见。
畏十足,敬却几乎没有。
如果真能阴差阳错出个被外界高度接受的人,那么对整个监妖司来说,还真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扭转很多人过去的刻板印象。
李朝恩专门把这件事汇报给了官家,官家听后也觉得不错,再次对宋煜提出赞许,甚至表示有机会的话,很想见见这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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