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承欢吃完山芋,又低头在织毛衣,但她的思绪已经飞回十年前了。
那时候的他们是多么的年轻,两颗热血澎湃怦怦乱跳的心每天都咬紧牙关压抑着,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
他们没有说过关于“爱”
、“喜欢”
这样的字眼,甚至连话都很少说,但他们都能明白彼此的心意,早已在目光交汇中相许终身了。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狠心地抛下一切不辞而别一走了之?她觉得很内疚,很对不起这个男人。
时至今日,他对她一句怨言都没有,依然对她这么的好。
她想,所有的波折都是老天爷对自己薄情寡义的惩罚吧。
值得庆幸的是,兜兜转转,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欢欢,和你说件事?”
“说吧。”
“不知道是谁给我寄了一个包裹,里面是毛衣毛裤,还有一条围巾,一双手套。”
“哦,寄给你,你就穿呗。”
“不清楚来由怎么能穿?”
“穿吧。”
“是你寄的吗?”
“嗯。”
她在给他修补毛衣的时候就认出那件毛衣是自己织的,毛衣的内侧她当时绣了一个“辉”
字,色泽虽然褪了,但字仍然清晰可见。
她没想过要怎么样,更没想过要和他相认,只是看到他过的这么窘迫,身上还穿着十年前她织的毛衣,就觉得他很可怜,就很心疼他,就想为他做些什么。
毛衣织好后她特意跑到市邮局寄的,还谎称自己不识字,让邮局的工作人员给她填写的包裹单。
包裹寄出之后,她那颗心疼他的心方才平静下来,看着手中的寄件凭证,她突然清醒过来,觉自己做了一件多么冲动的荒唐事,她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只能自己一个人守着这个秘密,权当没有生过。
高胜辉站起身,眼里含着泪水,慢慢地走到她的身后,把她拉到自己的怀里,抱住了她。
“我还没做完呢。”
她很不适应,这是他们相遇以来最亲密的举动了。
她虽然结过婚,但她不希望他们太随便。
她深知,她和他之间光有爱情还不够,他们要想达到幸福的彼岸,还要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
“就一会,让我抱抱你。
欢欢,我太幸运了,能遇到你,能再见到你。”
“我也是。”
“欢欢,我……爱你!”
他决定让自己酸一次,这三个字已经搁在他心里十年了。
郭承欢的泪水被这三个字催了下来,她没想到今生还能听到一个男人在耳边动情地跟自己说这三个字,她也情不自禁地转过身抱紧了他。
两个人相拥着,泪水划过各自的脸庞滴落在彼此的肩头……
过了许久,她贴着他的耳朵说:“一切都会好的。
你放心,我会帮你的。
我没有大的本事,但一定会让你过上舒服的日子,吃得饱穿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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