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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呀哈比比土鲁番狼灭(第1页)

高丽街最红火的一家「羊肉馆」中。

林十三吆喝跑堂夥计:「五斤瓦盆黑狗肉,两斤花雕酒。

再来五个炊饼。

林十三不吃狗肉。

但有孙越这个胖饕在,五斤狗肉绝对剩不下。

不多时,跑堂夥计端上了热气腾腾丶酥烂多汁的瓦盆狗肉。

孙越兴奋的搓了搓手,拿起了筷子。

林十三却打了他手一下:「你师公还没吃呢。

哪有你个徒孙先动筷子的理?」

孙越尴尬一笑:「嘿嘿,师公,您老先请。

张伯夹起一块狗肉,细细咀嚼,又「呲溜」将一杯花雕酒咽下肚:「嗯,胖徒孙,你也吃吧。

孙越涎笑:「嘿嘿,师公,那我就不客气啦。

嗖溜,真烫,真香啊。

林十三拿起一个炊饼,咬了一口:「师父,可否给我讲讲丐帮黄胡子的来路?」

张伯微微摇头:「走江湖的,最忌讳背后嚼舌根,乱说别人的来路。

他只要帮得上你便可,何苦计较人家来路?」

林十三半开玩笑的说:「那师父您的来路呢?」

张伯瞪了林十三一眼:「我的来路?还用问嘛?京城青楼妓馆中的天字第一号大茶壶;皮条胡同拉皮条第一高手。

林十三笑道:「我不信。

我总觉得师父您颇有背景。

黄胡子连我这个锦衣卫小旗都不屑一顾,为何如此看重您的人情?」

张伯胡吹六哨:「男人最重要的是根。

根坏了,就失去了男人的尊严。

「我给他拉了个皮条,找了个专治隐疾的四十多岁老红灯笼,治好了他的隐疾。

这人情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

孙越吧唧了几下嘴:「师公,我也有隐疾,您老也给我找那个红灯笼治上一治?我倒要看看她有多大的神通。

张伯挖苦孙越:「就你这三百多斤胖肉,虚得跟狗一般。

我怕她给你治出马上风。

年轻人不要总想着夜夜当新郎,天天睡新娘。

要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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