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倒也不至于饿死,富户财主乐得收几个自阉者当仆人,享受下皇室待遇。
洪爷问林十三:「那条狗何时丢的?」
林十三答:「昨日丢的。
」
洪爷又问:「是什麽狗?」
林十三答:「是掖乌龙,一种名贵细犬。
在骟驴街狗市上,一条品相好的纯种掖乌龙能卖四十两银子。
」
「噗」洪爷笑出了声:「再名贵的细犬进了高丽街也是一坨狗肉。
且这细犬应该一时半会儿还上不了餐桌。
谁吃那玩意儿啊。
」
陈矩有些奇怪:「越名贵的狗不是应该越好吃越抢手嘛?」
洪爷嘲讽道:「怪不得你自阉呢。
穷得吃不上饭,更别提享用狗肉了。
竟说得出这话。
」
陈矩道:「还请洪爷赐教。
」
洪爷侃侃而谈:「吃狗肉讲究一黑二黄三花四白。
黑狗口感最佳。
细犬是猎狗,身上全是乾巴肉,不好吃。
偷狗贼把细犬卖给狗肉馆,狗肉馆除非生意太好,肉供不上,才会杀细犬充数。
」
林十三颔首:「洪爷说得对。
世面上值几十两的细犬,到了狗肉馆的后厨只值几十文铜子。
」
陈炬又问:「那偷走贼为何不把细犬卖给养宠之人,为何要卖给狗肉馆?」
洪爷懒得解释。
林十三道:「偷狗贼在狗市卖狗太过招眼。
卖给狗肉馆则不同,剁碎了被食客吃下肚,这叫毁尸灭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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