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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洪爷(第2页)

林十三没说失犬是前任御马监秉笔家的,他怕洪爷坐地起价。

他扯谎道:「啊,宛平一个土财主带着条狗进城闲逛。

吃个饭的功夫狗就丢了。

洪爷瞥了一眼面白无须的陈矩,又看了看陈矩使筷子夹肉时高高翘起的兰花指:「这人是?」

林十三答:「是那土财主家的小厮。

洪爷面露不悦:「小十三你该晓得,洪爷我帮人有三不帮的规矩。

没银子不帮丶伤天害理不帮。

最重要的一条,不说实话不帮。

林十三在驯象所历练了三年,不仅学会了人情世故,更学会了撒谎时镇定自若的绝技:「晚辈说的是实话。

如有半句假话,我愿在您面前吞粪自尽——蘸着大葱吞!

大葱蘸粪是京城市井江湖里惩戒千门骗子手的私刑。

洪爷瞪了林十三一眼,又指了指陈矩:「他是宫里的人。

宫里人的相貌丶作派是掩不住的。

我吃了小四十年的皇粮,什麽人没见过。

你说他是土财主家的小厮?」

陈矩不愧为巨宦高忠的心腹,反应极快:「我是自阉。

在我们县于财主家讨碗饭吃。

洪爷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是自阉。

阉割分为官阉丶自阉。

官阉需拿得出五两银子,由宫内有资历的老宦援引,先在南城净身师傅小刀刘处签下「生死文书」,再动刀。

净身后一个月内若能活下来,再花五两银子请老宦当凭证人,立下「婚书」。

把自己当成女人「嫁」到皇宫里。

自阉者则是穷得拿不出钱来的赤贫人家后生,胡乱拿镰刀把子孙根切了,等待二十四衙门广选。

自阉者,一个月内十不活五。

活下来能够被广选入宫中的,五中只一。

这就导致大量自阉者进不了宫,沦落市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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