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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古牧(第2页)

脑袋宽大、四肢达,多亏一年多的常识学习,江聿初认出了眼前的生物——英国古代牧羊犬,俗称“古牧”

末世已经降临了五十多年,人类强大的适应能力让他们在人造壁垒中恢复了平静的生活。

其中部分人甚至恢复了末世前的生活习惯——驯养宠物陪伴自己,因此江聿初在联盟时没少见家养的小生物。

宠物的确不少见,只是没见过这么特别的“宠物”

他的那一刀结结实实砍在面前这只大家伙身上,却没给它造成半点损伤。

身体在警戒、握刀的手更加用力,江聿初可以肯定,自己刚才那一刀砍在一个普通成年人身上都能把人劈成两半。

而且这扑面而来的压迫感,这狗很强。

很强的狗此时正围着云岚转圈圈,觉云岚不吃这套,它又蹲坐在她面前叫了两声:“汪——汪——”

“不要装傻。

我告诉过你,不准跟来。”

这小家伙精得很,云岚猜到它会不老实,在迷城的时候她特意警告过它不许跟着。

双眼微眯,她低头看向了自己腰间。

知道明牙给的晶核很重要,担心她拿着不方便,江池悦下车后特意给了她一个小腰包,让她把晶核放在包里。

视线穿过腰包,落在了那块晶核上,她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原来在这里等我呢。”

古牧一直尾随在他们身后,虽说它能力特殊,真要藏起来,江池悦和江书砚不一定能现,但它不可能瞒得过云岚。

所以它和明牙一开始就计划好了,晶核上明牙的气息为它打了掩护,成功在短时间内瞒过了云岚。

现在狗都跟到这里了,云岚难道还能赶它回去吗?

她想通了事情,蹲下身子与它平视:“怪不得梧水没有执意跟过来,你们什么时候计划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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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傻狗叫了几声,似乎在回答云岚的问题。

它想蹭蹭云岚,但被她避开了。

硕大的狗头转向了身后的江聿初,它很鸡贼地凑到他身侧,蹭了蹭江聿初的腿。

“汪——汪——”

“介绍一下,迷城最后一只八阶丧尸,古牧。”

云岚起名一向简单粗暴,从书上知道了这只狗的品种是古牧后,它就叫“古牧”

了。

江聿初呼吸一顿,他没听错吧?

八阶?狗?

不是他看不起狗,实在是没这个先例。

曾有人说过,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这话并非是空穴来风,在某些方面人类的确拥有越其他物种的天赋。

末世降临后,生物中最先诞生出异能的是人类。

即使死后成为丧尸,人类丧尸也比兽类的强大。

联盟情报中,唯有人类丧尸拥有八阶的实力,而人类目前遭遇的最强兽类丧尸则是六阶,仅仅是六阶。

看来联盟的情报需要更新了,江聿初沉默地望着眼前这只正对自己吐舌头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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