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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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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男名叫程怀谷,其父在陆玺文念书的那间大学里教古代汉语,所以家就在校园旁边。

他比陆玺文大两岁,高中毕业之后一直赋闲,既没工作,也没上学,只是在家补习英文,隔三差五的到大学里去玩玩,表面上看起来和其他学生无异。

陆玺文在学校里交游甚广,两人见过几次,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至于是谁先看上谁,为什么看上的,因为年代久远,已不得而知。

可以肯定的是,当年的陆玺文并不是那种通常意义上的美女,她排球打得很不错,身材比一般女孩子高大,五官娇好,但眉目间带着英气。

相比之下,程怀谷倒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跳舞唱歌他是会的,打球从来就不去。

之所以说他条件很好,只是因为程家是正宗的书香门第,而且有颇为深厚的海外关系,程怀谷的曾祖父以及所有远堂亲戚都在美国,他自己迟早也是要出国的。

所以,在那个年代,谁都不会觉得这个无业青年配不上在名牌大学念书的女学生,反倒觉得陆玺文挺走运的,搭上了一条出国的捷径。

果然,她的宝押的没错,两人交往半年之后,程怀谷拿到了经济担保和俄亥俄州一间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那一年,陆玺文二十,程怀谷二十二,刚好满法定结婚年龄。

在程家人的默许,和陆家人的热烈拥簇之下,陆玺文退了学,赶在程怀谷签证办下来之前,和他领了结婚证书。

这场联姻背后有着太多源自于不同立场的考量,陆玺文的算盘自不用去说,程怀谷作为一个新婚的青年男子,也更容易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更狗血的是,到了他真正坐在签证官面前的那天,他刚刚知道妻子怀孕了。

就这样,程怀谷很顺利地拿到了签证,飞赴美国。

数月之后,陆玺文在上海生下一个体重七斤二两,身长五十三公分的男婴。

她按照旧俗,坐了三十天的月子,摆过满月酒,就开始申请去美国陪读,那个襁褓中的小孩又成了她面签时最好的道具。

签证官是个中年妇女,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百分之一百的相信面前这个年方二十一岁的女人只是想去看看在大洋彼岸的苦读的丈夫,小孩周岁之前肯定是会回上海的。

于是,陆玺文又走出了与众不同的另一步,她去了美国,并且在仅仅七个月之后,就与程怀谷协议离婚了。

多年之后,各种各样的人试图从她成为LadyW之前的那十几年里挖出些什么,他们问得越多看得越多,就越觉得这个女人本来就不是池中之物,她的每一次选择、每一个动作都像是在铺展一个巍巍泱泱的棋局,她注定会成就一番事业,而她身边的人只能在她身后看着她一骑绝尘。

没人能否认她的卓然孑立,她之所以受人诟病,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她经历的每一次转机都是因为一个又一个的男人。

程怀谷给了她出国的机会,俄亥俄州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某位教授又给了她一个永久居民身份。

她花了四年时间,结了、又离了第二次婚,其间拿到了经济学学士学位。

同年,她离开哥伦布市,在纽约找了份工作,彻底改头换面,开始像一个独立的美国女人那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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