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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吴世杰还大把花着家里的钱,在法学院念一个昂贵的学位,除了写论文写得辛苦,日子过得也算逍遥。
他听程致研说起W酒店的组织结构,发现管家部的职衔,十个里面有九个以maid(女佣)结尾,最后剩下的一个也是Valet(男仆),便信口给致研起了个绰号叫“丫鬟”
,而程致研也投桃报李,开始管吴世杰叫“吴妈”
。
从法学院毕业之后,吴世杰在曼哈顿一间律师事务所卖了一年零九个月的命,差点害上慢性心肌炎。
那场病让他老娘心疼得不行,他便乘机辞职回国,拿了家里的钱,做起了国际贸易,简而言之就是把廉价的国产自行车倒卖到美国去,小赚了一票之后,又签下了几个美国品牌的代理权,把专业竞赛级自行车贩到中国来。
现实中能把兴趣爱好和工作完美结合的人并不多,而吴世杰可以算是幸运儿之一。
他的生意做的并不很大,充其量也就是一国际倒爷的身份,但每天做的却都是他喜欢的事情,还借机结识了许多同道中人,组织了一支骑行队,总共二十来个人,以他的专卖店为大本营,每周一次市郊范围内的小活动,每季度搞一次跨省的大活动。
数月之前,程致研调到上海工作,很快就被他纳入骑行队麾下,就连查尔斯和贝尔纳也在他店里买过车子和装备。
是日清晨,两人约好从程致研租住的公寓楼下出发。
天还只是微亮,飘着细碎的小雨,很快就乌云密布,豆大的雨滴落下来,不一会儿路面就积水了,泥水开始溅到后背上。
他们被雨水和泥水浇得浑身湿透,气温只有二十度出头,顶风骑车,倒并不觉得冷,只是样子狼狈的狠,毫无形象可言,一路上别人看他们的眼神,好像见了才从动物园里出来的狼。
行至历峰大厦楼下,程致研把车交给吴世杰,就去上班了。
他浑身湿透,鞋子的水多的可以养鱼,幸好时间尚早,办公区大堂几乎没什么人,只有打扫卫生的阿姨看着他忍俊不禁,牵防暴犬的保安如临大敌的要求他出示证件。
直至走进电梯,他才松了一口气,却不曾想里面已经站着一个人,竟是司南。
她看起来神清气爽,身上是一件白T,和一条短的不象话的灰粉色运动热裤,斜背着一只粉色Mulberry书包。
“早。”
她主动打招呼。
“早。”
他回答,转过身对着电梯门,以免和她面对面。
从大堂到天庭办公楼层的那几十秒,长的像一个世纪。
电梯门是镜面金属材质,清楚地映出轿厢里的两个人,湿透了的黑色骑行服紧贴在他身上,头发上的水滴下来,沿着脖子滑进领口,她脸上倒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这个礼拜上早班?”
他随便找话说。
“不是,”
她回答,“神经衰弱,睡不着。”
他点点头,又没话讲了。
两人同时抬头看电梯面板上的数字。
“你每天都骑车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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