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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君租住在关越在香港基督教教会的教友家,独身的中年妇女芳姐。
香港的房子和她家差不多,小且窄,只有两个房间,其中一间本是做堆积杂物用,一屋子的民国旧书旧报纸,积灰尘的留声机,满满一箱黑胶碟,瘸腿的凳子椅子,掉漆的书桌,几把秃毛的扫帚,居然还有粤剧演出的道具服,俨然二手小卖部。
芳姐带着第一天到的爱君稍作清理,勉强留出一张单人床的位置,“环境就是这样了,将就三个月吧。”
芳姐对广州人不歧视。
她父亲是教会牧师。
那时广州人逃来香港,有一部分人被警察抓获驱逐,她父亲是其中一位自愿匿藏难民的市民,最后把他们一一送出国。
她拿出一张照片,告诉爱君:“这个人,现在在美国,一年打一次电话给我,住洋房养番狗。
他想让我过去,我说算了,还是自己的地方住得舒服。
你要是以后有机会去美国,我介绍你认识。
这个是他的儿子,应该和你同龄,照片太久了。”
照片上的人意气风发,倚靠在一辆全新的车子边,旁边有个小男孩,撅着嘴,不开心又无可奈何,后面是大大的美国式房子。
照片即使过了塑,依然免不了随着年日久远而发黄。
芳姐把照片放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
晚上爱君躺在升起蚊帐的床上,点起一卷崭新的蚊香,熏人的味道虽刺鼻,总比房间的霉味好。
爱君每天的工作,是核对明细账的总数和总账是否符合。
繁重枯燥的工作,经常为了一毛三分的差额加班。
要么就是发现登错科目,需要花费好多时间和经理解释。
经理不相信她,说你一个刚毕业的实习生能比下面子公司有经验的会计师厉害?等证明她是对的时候,经理又说,碰巧而已,不要骄傲。
每每这个时候,她加倍想念关越。
她敢和同样是香港人的关越争得面红耳赤,却不敢和这里的经理多说几句。
她没有自己想象中的能干,独立,自信,想到这点,难免灰心。
陆思成在此时出现,无疑像一瓢流经心田的水。
她因此笑得异常灿烂,释放。
陆思成觉得那笑比头顶火辣辣的太阳还要灿烂。
“走,我们喝丝袜奶茶,吃菠萝包叉烧包,坐双层巴士去。”
她摇旗呐喊,他趋步紧跟。
双层巴士摇摇晃晃,兜兜转转,长发在风中飞窜,窜过他的眼睛,窜过他的耳朵,他做梦似的看着眼前一切。
去到湾仔,爱君看见一家金铺,示意陆思成下车。
那是一家颇有名气的金铺。
她手掌搭在玻璃柜台边沿,慢慢移动,低头逐一看过去。
在一对金链上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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