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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凤眼微眯,勾唇一笑,道:“好看。”
把你扒光了最好看。
不知道此刻面前这男人都在腹诽些什么,何红药笑道:“你送我去同七七会合罢。”
唉……该死的朱七七……
王怜花撇撇嘴,不甘不愿道:“好罢。”
满心不乐意地送了心上人去跟朱七七逛街,王怜花顿时陷入了百无聊赖的情况,如今,唯一能引起他“兴趣”
的女人出门了,现在他既没有母亲从旁敦促,也没有快活王要他对付,十三省的势力都安安分分,除了沈浪那厮还看着不顺眼,时不时想给他使个绊子什么的,别的真没什么好玩的了!
支着脑袋,王怜花倚在软榻上,晃晃手中拎着的小香囊,左看看右看看,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半眯了眼,假寐之中,想起何红药娇嗔害羞的模样,忍不住又嘿嘿一笑,窃喜不已。
这个香囊绣得真精致!
王怜花喜滋滋地想,只有他家小红药会这么认真给他绣东西,朱家那个千金大小姐会不会女红恐怕都是个问题,不像红药,绣工好,乖得可爱,对他死心塌地,百依百顺,对了,她还说以后要继续给他送东西!
以后她会送什么呢?荷包?腰带?鞋子?袜子?还是衣服?
王怜花得意洋洋地想,他就说沈浪命里没福气吧,就是没福气啊!
没福气!
那只野猫儿就更别说了,连个女人的都没有,哪里有人会给他做香囊!
王怜花越想越觉得美滋滋的,终于,他坐不住了,一个鲤鱼打挺,翻身站起,把香囊往腰上一挂,王怜花决定带着这个小东西出去转转!
*
王怜花的第一站是朱七七在洛阳的临时宅邸,朱七七那货拐着他家红药去逛街,他来这儿自然不是找朱七七的,而是他知道,最近沈浪那厮被朱七七缠得紧,三天里倒有两天都待在这儿。
但很不凑巧,今天朱七七邀何红药逛街,她人不在,沈浪乐得悠闲,当然不会乖乖待在朱宅里等她回来,王怜花到那一问,才知沈浪去找熊猫儿喝酒去了。
闻言,王怜花双眼一眯,自言自语道:“正好正好……”
正好什么?那自然是——
“沈兄和猫儿一块喝酒,怎么不叫上小弟?”
王怜花抬脚踏入小酒馆的门槛,在那二人的桌前径自拂袍坐下,笑嘻嘻道。
熊猫儿冷瞥了他一眼,嗤道:“王怜花你要是想打什么坏主意,那趁早滚蛋。
要是专门来喝酒……”
他语气突然一变,转而大笑道:“那就只管来喝!
喝个痛快!”
王怜花亦笑道:“喝个痛快,好!
正合我意!”
语罢,他将挂在腰上的锦囊往桌上重重一扔,大喇喇道:“尽管喝,这顿小弟请了!
银子足够!”
今天他是专门来请客的?熊猫儿狐疑地看他一眼,转而又看沈浪。
沈浪笑道:“既然王兄慷慨,那我们岂敢推脱?”
熊猫儿立时大笑道:“好!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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