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名岑位高权重,常年居住在北京,忙碌的生活里很少想起独居异地的小儿子,教育李越格最多的是怎么聪明处事低调做人,即使想起来,印象里也是很久之前那个在他面前沉默少语却有着乖戾眼神的俊秀少年。
所以偶尔的惹是生非传到他耳朵里,他也只当是年幼无知的反叛,从来没有太当回事。
如果这一次打的不是曹复兴的小儿子,消息传到他耳朵里肯定又只是寻常的打架。
曹复兴和他多年朋友,在官场上是孜遥一派中流砥柱的人物,精明圆滑,为人处事无可挑剔,却出名的溺爱幼子曹琛,捧在手心都怕被风吹到。
他对曹家的小儿子还有点印象,苍白瘦小,长了一张比女孩子还要精致柔美的脸孔,也不太开口说话,似乎有轻微的自闭症。
有这个印象先入为主,不管原因经过如何,李越格的罪行都会放大十倍。
李名岑亲自去道了歉,回来把儿子叫到了自己书房里。
也许是相处时间很少的缘故,李越格和他并不亲近,尊敬之外,带着一点生疏。
李名岑看着已经长得和自己一样高的儿子,声音温和,像和朋友聊天一样,“不管怎么样打人总要有个理由吧,还是你平常就这样,遇到什么问题都用暴力解决?那我哪天是不是就要去警察局的人打电话来了?”
“没您想的那么严重,只是一点矛盾而已。”
李越格避重就轻,想要快点把这个话题结束,他不认为这些玩转政治和人心的家长能理解年轻人的想法。
他也不喜欢暴力,甚至觉得无聊,但是作为报复,这种简单的方法似乎最直接有效,至少比阴险的算计更光明磊落。
“别滥用权力,何况你还没有权力。”
这是李名岑最后告诫的话。
天色很晚的时候邵颐才抱着几本书回家,拐进巷口时才看到门边靠墙站着的颓废身影,少年穿一件白色t恤却靠在满是灰尘的砖墙上,鲜红的耳钉在晕染的光线里若隐若现,像即将复燃的一簇火星,跳跃着微弱的温度。
邵颐都不知道自己给曹琛的定义为什么都是鲜亮而冷漠的色彩,像一把颜色漂亮的刀子,锋利张扬,随便碰一下就能被伤到。
“邵颐……”
曹琛开口叫他,从阴影里露出脸来。
邵颐这个时候才看到他脸上有伤,不算很严重,但是有几块明显的淤青。
他的肤色很白,五官又妖冶,一点小伤都会显得很突兀。
曹琛意识到邵颐的目光在自己脸上,别扭地撇过了脸,小声地嘟囔,“别盯着看了,我知道很难看。”
他不露出残暴的一面时会有小孩子的一面,能给人深重的错觉。
从高考前那次曹琛就没再来找过他,邵颐过了一段轻松的日子,再次见到曹琛,也不像以前应敌似的绷紧神经了,只当没看见曹琛的脸红,径自转身开门。
他更习惯应付喜怒无常、暴躁的曹琛,而不是收敛了爪子像猫一样在身边取暖温存的曹琛,这种需要动感情费脑子的相处会让他手足无措,因为他也需要温暖。
曹琛跟着他进去。
邵颐开了灯,橘色的光线充斥每个角落,连带着曹琛的脸也变成了柔和的颜色。
“有吃的吗?我一天没吃东西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他,音乐界的泥石流!综艺界的正经人!影视界插刀狂魔!娱乐圈的万恶之源!他,把小岳岳培养成娱乐圈第一硬汉。本书QQ群1140483373...
曦月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绑定了系统,在不断的穿越之中,她帮着宿主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心愿,只是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自己。还有那个008,你可以给我安静一点吗不过既然...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上辈子听信谣言,将真心待自己的继母和弟弟逼走,更被白莲花和渣男一起欺骗利用,最终落得一个凄惨无比的下场。重生之后的陶小雅脚踢渣男,拳打白莲花,然后哄回继母和弟弟,只是哄回继母和弟弟之后,陶小雅发现除...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