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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路遇怪人(第2页)

随行的小孩都开始大笑,就像《巴黎圣母院》里那些嘲笑卡西莫多的人,随后,在孩子王的带领下,这群小孩大叫着跑上前去,有的拿火柴棍开始打那个人,有的在吐口水,有的用脚把垃圾踢到那个人身上,也有的就站在一旁大笑,偶尔用言语侮辱一下。

也不知闹了多久,孩子们一直闹得有说有笑,仿佛乐在其中,俨然把那个人当成了玩物,直到玩腻了才离开。

这个过程中,洛忧只是站着看,没有出手,这不奇怪,他不是英雄也不是骑士,没有乐于助人的品质,如果连这种小事都要管,他早就死在混乱的荒野上了。

不过,也不知是不是对方的外貌和捡垃圾的行为让洛忧觉得有些亲切,他居然不自觉地走了过去。

刚走到那个身影旁边,对方突然就抱着头蹲下,紧接着,一阵悦耳好听的求饶声传来:“哎!

别打了别打了!”

洛忧眯了眯眼,居然是个女孩,他摇了摇头,说:“不打你。”

“咦?”

捡垃圾的女孩一听声音,这才发现不是刚才那批熊孩子,她好奇地抬起了头,这个动作也让洛忧看清了她的脸。

洛忧行走荒野这么多年,怪人实在见得太多了,有满脸脓疱,脸肿得跟包子一样的,也有得了辐射病,全身溃烂,模样比丧尸还恶心的,还有那种跟变异生物战斗后幸存下来,但身体致残的,比如他以前就见过一个从夜魔口中活下来的人,那家伙的整个下颚被夜魔啃掉了,只剩一个上颚,舌头就这么软懦地挂了下来,口水不停地滴。

而眼前的这个女孩,让见多识广的洛忧也不禁眯了眯眼,她不丑,甚至很漂亮,有着一头灰色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犹如冬日的瑞雪,琼鼻挺秀,红唇诱人,而且还有着一双比宝石还要璀璨的黄金瞳,从容貌来说,她完全不输给凌。

但是,这个女孩却被洛忧划在了“怪人”

的行列里,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这个女孩的脸上,脖子上,手上,乃至洛忧猜测在那衣服遮挡的身体上,全都是缝合线!

看上去整个人就像是用一块块肉体碎片拼出来一样。

更奇怪的是,这个女孩的脑袋两侧居然长着两个巨大的电极!

没错,就是那种螺丝状,巴掌大的,机器上用的电极,而且洛忧可以看出那并不是装饰品,因为他偶尔还能看见上面跳动出一缕电光。

洛忧又看了一眼女孩捡的东西,他之前以为这个女孩在捡残羹剩饭糊口,但他想错了,这个女孩捡的并不是食物,而是垃圾桶里的一些金属和化工品,比如生锈的铁钉,用剩下的电池,乃至别人家用坏了的勺子也要捡。

“干嘛捡这些?”

洛忧觉得莫名其妙,他自认自己算是一个比较会利用废品的人了,因为荒野的资源不多,东西都要物尽其用,生锈的铁钉还好说,运气好能把敌人弄个破伤风,废旧电池处理好了也可以引发小规模爆炸,但像那种坏了的勺子能干嘛?拿去砸人吗?洛忧实在不明白。

“哦!

你有兴趣吗!”

女孩突然来了劲,笑嘻嘻地把袋子摊开给洛忧看,说,“我叫未来,是个科学家,我在研究生物基因,武器制造,顺便也研究一下立方体!”

一个疯子。

洛忧直接在心中下了定义,生物基因,武器制造,立方体,这三个课题都是崩坏纪元中的重点课题,全世界最优秀的科学家在最高级的实验室中,拿着几十亿几百亿的经费,用着兵工厂最精心制造的材料,不分昼夜地研究都进展缓慢,这个女孩居然要用坏了的勺子研究这类课题,不是疯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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