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比盖尔问好道,“我是来带您去国都的,您吃过早饭了吗?”
“你父亲昨天跟我说过。”
客人点了点头,“让我们出发吧。”
这就是阿比盖尔今天的任务,都怪热情过头的老爸。
老头子总是这样,动不动就好心发作。
“人家人生地不熟,反正你在家也没事好做,不如和她去玩玩!”
伍德这样说着,不容分说地丢给了女儿向导的活儿。
事实上被派活的不止阿比盖尔一个人,还有伍德的弟弟,阿比盖尔的叔叔。
傻瓜都能看出老头子在打什么主义,小姑娘想起来就要翻白眼,埃德温叔叔有重要的事情要忙,才没空陪莫名其妙的客人出去逛街呢!
因此阿比盖尔英勇地自我牺牲,独自承担了这个任务。
她来得这么早,一大早就把客人带出去的话,哪怕接下来老爹非要逼叔叔出门,他也没法用客人这个借口了。
她们在不远处搭乘了马车,很快来到了都城旁边。
阿比盖尔带着客人下了马车,在人流量大起来之前踏上了国都的街道。
“你跟紧我,不要走散。”
她嘱咐道,客人点了点头,望着周围的街道。
当导游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
“进入的马车是限流的,送游客一程的马车得停在外面,运载车走那条路。
不过还是要走人行道,那些能开在国都街上的马车和车速度有时候很快,而且都有许可证,闹起来很麻烦。”
“那边是埃瑞安的中心广场,有一口大钟,正午十二点会有鸟和小人跑出来报时,声音很响。”
“这里餐厅多,等饿了可以吃,第二大街上的东西比较贵,但听说比较好吃。”
“这条街上出售商品。”
阿比盖尔的介绍越来越简短,她并没有当导游的天赋,说什么都干巴巴的没意思——反正她打心眼里觉得这里真没什么意思。
埃瑞安的国都就叫都城(你看,连名字都这么无聊),不少人吹嘘这里多么多么了不起,阿比盖尔却觉得不过如此。
她出生在都城,从小就在这里到处转,稍微有意思点的地方都已经玩到不想再玩。
或许小时候她也觉得这儿有趣过吧,可小孩子眼中一个水洼也很有趣,那种感受早被忘掉了。
在现在的阿比盖尔心里,都城就是一座忙碌而乏味的庞大城市。
“你为什么不喜欢这里?”
聊胜于无的空洞介绍被打断了,阿比盖尔回过头去,对上了女客人黑色的眼睛。
那双一刻不停的眼睛这会儿盯在少女身上,看上去和观察周围时一样兴致盎然。
要是有人问阿比盖尔喜欢不喜欢都城,阿比盖尔一定会说喜欢,只是为了避免争论。
可娜塔莎开门见山地问她为什么不喜欢,似乎已经笃定了“阿比盖尔不喜欢都城”
这个前置条件。
“也算不上吧。”
阿比盖尔扁了扁嘴,“就只是没那么喜欢而已……一个地方呆久了总会感觉无聊,而我这辈子都没去过别的地方。”
她没去过别的地方,倒听了满耳朵“身在福中不知福”
的指责,听着烦人,阿比盖尔左耳进右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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