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哥,能不能写一句刚才那歌的歌词呀?”
“臣哥,我朋友没买到票,能帮我给她写个to签吗?”
……
诸如此类的要求贺遇臣一一满足。
粉丝们带的小本子都不大,也很有分寸,没有要求写很多字。
轮到乐怡时,姑娘的眼睛红肿的像是两颗红毛丹。
“啊,是你啊?”
贺遇臣一眼认出这个小姑娘,一公彩排时见过。
“臣哥你还记得我!”
乐怡没想到贺遇臣还记得自己,两颗红毛丹睁的更圆,眼眶里盈盈的泪水又开始上涌。
“当然,想让我签什么?”
“呜呜,什么都可以呜哇!
!”
实在忍不住啊,鼻子一酸泪水不受控的狂飙。
贺遇臣无奈笑出声,手长脚长的,身体往前倾,手掌又拍上乐怡的脑袋。
“我没这么可怕吧,还能把人吓哭?”
“不是不是!
我是太激动了!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臣哥!”
乐怡抹了把眼泪,努力挤出笑脸,只是又哭又笑的,一时间转换不过来,表情有些滑稽。
“喜欢我就多笑,你叫什么名字?”
“乐怡!
快乐的乐,怡然自得的怡。”
“好,那就写,希望乐怡永远快乐,怡然自得。”
贺遇臣不像其他练习生那样,有专门设计的签名,他的“贺遇臣”
三个字,刚劲有力,纤细不失筋骨,是端端正正的瘦金体。
他从小跟外公学书法,会好几种字体,但偏爱瘦金体。
外公对此很欣赏,字如其人,做人就要有风骨,骨架搭的好,血肉才填的实。
“谢谢臣哥!
我一定会好好保存的,能遇到臣哥是我最幸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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