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2章克拉福?罗伦斯
ps:尼玛我才刚刚把丰收节弄出来你就想到赫萝了,你要是妹子就求交往,男人就是死基佬啊!
居然那么清楚!
ps1:求个票!
赫萝什么的最喜欢了~
克拉福?罗伦斯是一位行脚商人。
所谓的行脚商人和吟游诗人没有什么两样:他们的朋友遍布天下,他们只奔着能够给与他们利益的目的地而去,前者的利益是金钱,后者的利益是新闻。
在犹豫了一个月之后,罗伦斯终于打算坐上朋友的商船和一位吟游诗人朋友结伴去看看那位传说中的商人圣地:红叶堡。
尽管那里的商业税高达五成,但是只要你缴税,那么商人协会就会给你撑腰,你被人欺骗,被人敲诈那么商人协会会毫不犹豫的将那人告上法庭,人民法院将会给那人传票,将那人抓捕归案,作出公正的裁决。
当然,据说红叶岭的犯罪分子很少,自从第一位高卢人开始获得足够的贡献值,保释成为一位平民开始整个红叶岭的凝聚力就开始呈直线型上升,包括奴隶在内,所有人都在为了提高自己的等级而努力着,那一瞬间的爆发力,如同山崩海啸,如同***当年的大跃进时代。
说实话罗伦斯对于这些话是不信的,因为他太清楚吟游诗人的吟唱中的水分了,百分之五十有木有?百分之八十的都不奇怪好不好!
“汝等为难那身世凄凉的少女却没有勇气面对妖魔~”
“汝等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反抗丑陋的恐惧~”
“汝等快乐而富饶的生活可曾想过冰冷荒原上少女~”
“她们凄凉又孤独银瞳又美丽却被视如人类的敌人~”
罗伦斯的耳边传来了哀怨的短竖琴的声音,他第一个音符就已经听出来了,这是“妖魔诗歌”
是在“小贤者”
凯拉尔发表了除魔宣言之后第六个月开始在整个大陆上传唱的,据说作者就是那位才华横溢的,小贤者。
自嘲一笑,这首歌和除魔宣言关系很大,几乎是除魔宣言的译文,以银瞳的大剑们过去的身份反讽刺人类那卑微渺小的自尊心,听到最后一节几乎催人泪下,深刻地反思自己的刻薄的过去。
尽管不太相信这首诗歌是那位不到十八岁的孩子做出来的,但罗伦斯还是非常喜欢这首诗歌。
每一次听到都能让自己受到净化呢。
升华了的罗伦斯依靠在马车的后面摇头晃脑的享受着竖琴和歌唱带来的愉悦。
第一小节,他的朋友停了下来,顿时招来了附近商人们的欢呼,尽管卡美洛王国匪徒绝迹,但是作为行脚商人他们还是习惯于集体行动,他们不相遇大商社,拥有十分强壮的成年男子组成的护卫队,他们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还有身边的商人同伴了,所以行脚商人几乎没有一个大腹便便的,大多都有一把好身手。
“这位兄台,咏唱的十分美丽啊,很动听。”
有人出声赞道,温和的声音如同让人沐浴在温水里一般暖洋洋的。
惊异这人居然说话如此的有魅力,睁开眼睛向着那方向望去。
却是一位骑着白马的少年,一身乳白色的飘飘长袍还带着不短的披风,若不是骑在白马山恐怕这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就要落在这尘土地上了吧。
罗伦斯十分恶意的猜测到。
这位白马的少年身后是一位骑着黑马的女骑士,精致的金色长发如同辫子将长发绑成了一圈显得英气勃发,一身贴身骑士铠也让她正在发育的玲珑有致的身体显得更加的凹凸。
在四面八方丢来的硬币收拢之后,将硬币收入囊中的吟游诗人听到少年的赞赏连忙脱帽致敬:“听到您的赞赏是我的荣幸,我的大人。”
“呵呵,你们这是去红叶堡么?”
轻轻地微笑点头致意,上下打量这颇有实力的吟游诗人,微笑着问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市二中的高中部金牌老师孙默落水后,来到了中州唐国,成了一个刚毕业的实习老师,竟然有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竟然还是一所名校的校长,不过这名校衰败了,即将摘牌除名,进行废校处理孙默的开局,就是要帮助未婚妻做好校长,让学校重回豪门之列。孙默得到绝代名师系统后,把一个个废物变成了天才,在孙默手下,学生们一年学霸,三年学帝,五年学神,很快可以变成王者级的大BOSS!竟敢说我这名师徒有虚名?剑豪枪圣,刀魔,圣女,一代魔帝,统统都是我教出来的,就问你怕不怕?...
小人物,也有大成就!一卒过河,有进无退!一剑在手,再铸辉煌!本书群号964227244...
在末日拥有一座现代化高科技基地是什么体验丧尸横行,异兽咆哮,无数人温饱都难以解决,叶楚的基地却日日祥和,夜夜笙歌。想占有我的基地先问问古武者加进化者的灵武军。要不,去试试多种异兽组合的怪物。当有...
本文文案祝圆穿越了。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各种娱乐的落后古代,她是如何打发时间的呢她交了个笔友真笔友。祝圆拿出她的小本本,毛笔一勾一画狗蛋,出来聊天啦正在书房...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