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大家等候已久的分肉时刻了。
这次倒是没有人再拥上前去哄抢了,都自觉排好了队伍,静静的等待着。
反正迟早都要分,有队长在,谁也少不了。
陆丰收自然没有让大家失望,他可是出了名的公平公正。
杀猪的人不是别人,就是看守牛棚的三爷爷。
只见他举着被磨得锋利无比的杀猪刀,一刀捅进了猪脖子,干净利索的刺破了野猪的大血管,接着就呼哧呼哧的切起了肉。
“唉,可惜了!
这老多的血了。”
队长媳妇范丽春抚着心口满脸的不舍。
“可惜野猪血脏,不能吃!
要不然还能多个菜。”
“对啊!
可惜了!”
陆苗苗伸手揉了揉鼻子,对这股腥臭味实在不敢恭维。
这个年代到底有多缺食?这野猪血这么骚臭,怎么还会不舍了?
更何况,野猪可不比队里养的猪,那野猪血里可全是不知名的细菌,在这个医疗落后,医术又有限的年代,还是要多爱惜自己的身体才行!
没过多久,整头野猪就在大家伙们的热火朝天之下分割完成了,除去不能要的野猪血,以及大家伙不爱吃的骨头和猪蹄那些的,也就剩下不到三百斤的野猪肉了。
就算是按照人六劳四来分配,一人也分不到两斤的野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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