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洵站在院中,半脱了上衣让方珏给他处理刚刚打斗中不慎留下的刀伤,血啦啦的肉口子被浇上烈酒消毒,嫩白的皮子下肌肉都虬结在一起,他却愣是连眉毛都没皱一下。
“事先得了风爷指示,早就备好了,锦绣楼在京中的铺面五日前就已经关闭,布匹绸缎尽数脱手,兄弟几个的家小也提前送出城,只是宅院财物变现所需时日略久,尚未来得及运出城,只装了车马在西城驿候着,也实在没想到封禁来得如此快。”
陵洵点头道,“都是兄弟们辛辛苦苦赚的钱,必须带上走,省着便宜了那些龟孙。”
“可是……车马目标太大,眼下又是封城……”
陵洵大咧咧一摆手,“这你们不用管,我们现在就往西南城门去,一切已经打点好了。”
唐旭闻言一喜,冲陵洵叩首,“劳烦风爷费心,属下这就去安排。”
众人立刻行动,满院子的人很快走了一个空。
歪在鸡窝前的刘司徒率先醒过来,瞪着一双比鸡窝里老母鸡还要圆溜的老眼,怨念地盯着陵洵,好像陵洵掘了他家祖坟。
陵洵毫无压力地从刘司徒面前走过,末了,还将院门反手带上。
他裹上黑纱斗篷,正准备和众人往西南方向遁走,顺手往怀里摸了一把,却没摸到那块白色锦帕,不由微惊,再将身上逐一摸个遍,才意识到锦帕已经遗失,顿时难受得像有人拿铁铲子从他心肝上挖肉。
他阵术水平不高,一般在布匹上加阵法,也就是能冬暖夏凉,最厉害就是吸个汗散个热,费尽吃奶的力气,拢共就弄出这么一块哄人睡觉的小手绢,还有一块帮助他偷鸡摸狗的黑纱斗篷,一黑一白并称“无歌二宝”
,如今丢了一样,简直像丢了亲儿子。
“你们先去,我随后就和你们会和。”
陵洵吩咐其他人,又将刘司徒的玉佩交给唐旭,“将这个拿给城门官看,他会放你们出去,务必在刘司徒他们被人发现之前将咱的银钱米粮运出去。”
陵洵转身疾走,走了几步发现方珏一言不发在他后面跟着,于是挥袖子,哄猪一样往回撵了撵,“唐旭一个人我不放心,你跟着他去。”
方珏两只眼睛,一只闪着“我”
字,一只闪着“不”
字。
陵洵又急又气,最后不得不使出杀手锏,“你要是不听我的话,回头我就给你和方珂刻生辰牌,让他做哥哥,你做弟弟。”
这算是戳中方珏死穴,只见少年呆了一呆,最后涨红着脸跑了。
陵洵甩掉尾巴,很快摸回原来的那条巷子。
其实去而复返是件十分危险的事,这附近不少民居,若是刚才听到打斗去报官,官兵只怕要将这附近围成一张罗网,可他又实在舍不得那块锦帕,因而抱着侥幸心理偷溜回来。
巷子里空无一人,陵洵来回找了两圈,也没找到锦帕,正准备泄气地离开,耳朵一动,忽然听见脚步声。
他立刻警觉起来,摸到腰间的匕首,看向脚步传来的方向。
终于,来人绕过巷口,现出身来。
幽深古巷,逆光而来,只见那人瘦高笔挺,身穿广袖宽袍,飒飒似有出尘之意,待走近了,看清楚五官,就会发现他年纪并不大,大概只是比陵洵年长五六岁,可那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沉稳内敛气质,却远不是陵洵这种脱兔能比的。
陵洵不由看呆了,仿佛一头扎进那双如水若星的清眸中,噙着浅笑的薄唇勾起的那一角,好像变成了钩子,直接钓住他的呼吸。
陵洵觉得,若说这天下第一好看的人是他自己,那么这天下第一矜贵雅淡之人,便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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