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持问:“这么想知道么?”
常久点着头,“嗯。”
沈持同她说,“我被人欺负,是你救了我。”
常久真的不记得,“还有这种事情么?”
沈持娓娓道来,同她仔细说了那天的经过。
原来,他是第一次参与那样的场合,虽精心打扮过了,但在诸多世家子弟中,仍显得格格不入,加之他沉默寡言,便被一群年龄比他小的人欺负了,他们将他骗到了角落,泼了他一身的水,又要将他往后山的泥潭里扔,他无从反抗。
而她路过时,一声令下,那群人便停了下来,她不仅救了他,还骂了那群人一番,最后命令着保安,带他去楼上换了衣服。
常久终于想起来,似乎是有这么一件事情,但,她印象中,她救的应当是个服务生的弟弟……
记忆太久远,可能是她记混了。
常久很是意外,过了十几年,沈持竟还记得这样清楚,“你怎么会记得这么细?”
沈持握住了她的手,用湿巾替她擦拭着指缝,“因为你是第一个救我的人。”
口吻笃定又深情,仿佛带着某种特定的吸引力。
常久听后,竟被他蛊惑得心跳加速,“什么第一个?”
“像我这种出身的人,从小,只有被欺负的份。”
沈持的笑中染上了自嘲。
大抵因为今日是他母亲的忌日,他脆弱了许多,竟也会主动同旁人说起过去了,“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是如此。
年纪小的时候,我总认为身边的人欺负我,是因为我不够优秀,后来我变得好了,欺负我的人更多了,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
私生子,素来是被戳着脊梁骨过日子的,以前,常久和某个富豪的私生女同班,她的确是在被所有人霸凌,连老师提起她,都是一脸不屑。
沈持所经历的,应当有过之无不及,究竟是怎样长时间的欺负,才会让他“习惯”
?
“我没想过会有人救我,但你出现了。”
沈持凝着她的眼睛,眼底浓墨重彩,那微凉的手指触上了她的面颊,“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
常久心跳的速度再一次加快,那双眼睛吸引力太大了,她仿佛感受到自己的灵魂被吸附进去,无从挣扎。
漫长的沉默后,沈持松开了她,“该回去了。”
常久“噢”
,随他向前走着。
她凝着那道颀长的背影,理智渐渐回归,常久并没有天真到认为沈持会因那一次的出手相救,对她一见钟情,念念不忘,这么多年都等待着她。
但,却解释得通,沈持先前为何会帮她解决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应当也有偿还的心理在。
面对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总是会有些恻隐之心,知晓此事后,常久与沈持相处的心理负担,没有先前那样重了。
沈姝情的忌日,沈持一整日都沉默寡言,晚上,他让祝阿姨早早下了班,但晚饭没有准备。
今天一整天,沈持都没怎么吃过东西,常久想给他弄点好吃的,但她的厨艺着实很一般,祝阿姨走后,她便外卖点了几道菜,等着送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任务接连失败,系统也罢工联系不上,勤勤恳恳的苏眷被迫躺平当咸鱼。无聊时,只能看看周围人的八卦大戏。苏眷快活啊。苏老爷纳了一房美妾,却被别人插了一脚!哟,屁股都打开花了。礼部侍郎都要七十的人了,还在外头养外室,啧啧啧。人到老年,晚节不保哟。户部尚书的几个儿子女儿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欸,原来大家都知道了吗?谢小爷整日寻欢,其实是在努力用这些事遮掩自己有隐疾的事,可怜啊。谢小爷???就在苏眷觉得这种咸鱼的日子顺风顺水,还挺不错的时候,她惊恐的发现,自己周围的人个个都竖起了耳朵,好像都能听见她的心声苏眷靠,这局又废了!...
...
接档穿成反派后发现主角重生了文案在下求收藏本文文案萧云谏身为无上仙门的首座弟子,芝兰玉树年少成名,受万人追捧。可他偏偏是个没有心的。 他师叔凌祉为他中情毒堕魔窟,为救他散去多年修为。...
辛佟重生前有过一段芯痛的特殊经历。在IPO前夕,亿万富翁的公司因为缺少车规级芯片倒闭了,他不得不卖掉老家越州的别墅遣散工人,在经过钱塘江的时候,想起了父亲让他做一个时代弄潮儿的事,去看大潮,结果被潮水吞没了。重生之后,他从亿万富翁变成了穷鬼,从学霸变成了复读三届落榜自杀的学渣,还好前一世的经验和智慧在这一世都得到了承继。复读无望,少年跟着发小姜华来得了四大一线城市之首的沪州淘金。上一辈子缺芯的恨,这一辈子一定要昭雪,少年立志要在芯片行业干出一番成绩出来。习惯了被人仰视的岁月,能够接受被人鄙视的现实吗?本书又名芯片,就那么一回事本书又名曾经芯痛本书又名坏了,没芯片了本书QQ群68590025,有空过来坐一坐!...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