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他发出第二道命令。
出于反射神经作用,她毫不考虑地伸了出去,然而半途突然一顿。
“沈野,不要走火入魔好不好,我可是二十五岁的成熟大人了,过马路还要人牵吗?”
不伦不类嘛!
沈野微微笑,心中却掠过一抹似有还无的失落感。
他讪讪地收回自己的手。
横过马路,丁绯笑眯眯地走进南开的大校门,及至她的背影淹没在学生浪潮中,沈野才踯躅着步子往回走。
曾几何时,他的小丁绯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不过,那也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所希冀的,不是吗?
话虽如此,但是依照她那大事精明小事糊涂的个性,他不敢奢望她能明白他的一片苦心。
丁绯呀丁绯,他希望她能真的懂!
他三十三岁了,剩下没多少时间了。
他急,真的好急,这么多年了……唉!
老天,千万要帮忙啊!
不知是不是听见他由衷的叹息,天际的薄云悄悄地聚拢而来,像沈野一贯漫不经心的脸,蓦然飘过一抹少见的阴霾……
※※※
这已经是他在台湾的第三天了。
他必须赶在下午的班机起飞前回到台北。
和沈氏科技的事,早在他抵台的第二天便干净利落地处理妥当。
他难得来一趟台湾,可不想让紧凑的行程里再添一笔令人厌烦的送往迎来。
那天原来纯粹为了逃避接踵而来的洗尘餐会和正式会面,所以他临时起意借来一部车,漫无目的地前台北近郊而去。
车子越开越顺手,他干脆舍高速公路,专挑省道走。
台湾的乡村景色和他居住的小城卡梅尔风格截然不同,夹岸逶迤的稻田,闪着黄金般光泽的稻穗,这一切对龙骧而言是项难得的经验。
卡梅尔有澄澈优美的海湾,公路上开满了花,美则美矣,却从来无法给他任何深刻的感受。
世界之大,无所不括,却少有东西能撼动他的心。
他的过去其实是不堪入目的。
从他十五岁起,爱他的亲人,在南非一场政治风暴引起的内战中被炮火击中,全死于瓦砾中;他虽侥幸留下一条命,一颗心却完全失去了再爱人的能力。
人类的感情对他来说,成了可有可无的配件。
长长的十五年,他在商场无所不用其极,为的是要生存,要争口气,还有自己都理不清的活下去的理由。
他将孤介不群的特性发挥到极致,常常,他会忘记,自己也是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把自己当成机器,而机器是没有感情的——他相信,没有感情的人比较容易生存。
他着魔而无意识地想着,不知不觉超了红灯,十字路口右侧,有辆红色的小小欧宝(OPEL)像火箭筒似地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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