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朋友,或者说引路的前辈,许蛰一直挺喜欢洛意的,说俗一点,他是真没见过这么独特的女孩。
洛意不像其他成员,对音乐还有点信仰嘛追求,纯把演唱当做工作,但这无碍于她是最爱岗敬业的好社畜。
挣了点钱以后,许蛰自掏腰包请了个声乐老师每周给大家上课,其他人都是靠野路子自学成才,早早溜之大吉,只有洛意认清自己是菜鸟,乖乖在教室里听讲。
排练也永远是第一个到,有空得好像不是个高二学生。
花花问她,喜欢摇滚乐吗?
她说喜欢,但她喜欢的并不是诸如反抗自由的精神内核,她喜欢的只是,让激烈的音符把心脏撞得七零八碎,让短暂的刺痛来纾解无聊。
可能正是因为她对无聊的痛恨,对肆虐的渴望,才让她成为舞台上的暴君。
许蛰看出她小时候是吃过苦的,现在经济状况也堪忧。
他第一次去她的家还被吓了一大跳,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在高楼丛立的B市叁环里,找了那么原始的一个小区。
他没见过她父母,也没听她提起过。
物质上的帮助全被婉拒,于是许蛰把她接到家里,亲手教她弹吉他,从调音到最基础的C和弦,简直是保姆级教学。
其他人知道了,都调侃他毕业了是想考幼教证吗,怎么忽然变得这么有耐心了。
许蛰倒不是善心多得没处花,只是希望她跟大家走得更远一点,能考上好大学更轻松地养活自己,不要再啃石头一样硬的过期馒头……剩下的,他也说不清楚。
无论是鼓手花花还是吉他手大潘,平时跟他嘻嘻哈哈,其实都有点怕他。
大家开玩笑管他叫许老板,不光因为是大部分歌由他写,乐队的事务也都由他拍板定夺。
洛意倒不怎么跟他嘻嘻哈哈,但她好像一点也不怕他。
那天洛意连着弹错了几个音,他觉得她在跑毛,浪费两个人的时间,有点不快。
洛意忽然回头笑着对他说:“许老板,我听说你是个渣男。”
自从开始给洛意上课,他哪有闲心当渣男。
“你听谁乱说的,华思瑶?”
“如果你是渣男,就没有关系,对吧?”
“什么?”
“我们在一起的话。”
她笑起来眉眼齐弯。
“……”
他们都清楚跟同事谈恋爱是大忌,尤其乐队成员这种胜似战友的紧密关系,最重要的是公私分明。
洛意的意思是,如果他也是没心没肺的玩咖,分手了还能回归原点、继续共事,就没什么所谓。
许蛰心里有些乱,伸手揉了把她的头,“我只把你当小妹妹。”
洛意抓住他的手,顺势把自己稳稳当当地裹进他的臂膀中,嗅着淡淡的烟草味,温暖又熟悉的气息。
“我才不相信你对小妹妹会这么好,还是说你管每个‘待发展对象’都叫小妹妹啊。”
许蛰声音沉下去,“洛意。”
他觉得洛意在糟践他的真心。
“对不起,我一着急又说错话了。”
洛意光速道歉,然后诚挚地看着他,“我知道你对我真的很好,我特别感激。
出了社会以后,除了撞仙酒馆的慧姐外,再没人对我这么好了。”
说着,洛意仰头捧起他的脸,吻他的下巴,轻浅又细密的吻。
“我知道你一直在照顾我……如果你讨厌的话,随时可以抛弃我。”
说着,她解开马尾,头发散下来,用嘴唇抿住橡皮圈,然后抱着他的脖子,整个人挂在他身上。
“许蛰,以后你可以对我更好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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