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十七岁了。
我是个孤儿。
被人捡到的时候,身上只有半块写着我名字的玉块。
这个“玥”
字不知道是我的名还是姓,所以院长便叫我“玥”
。
就只是“玥”
。
反正孤儿院里是用不着姓名的,若被人领养了,自有领养的人给起名。
我是个很好命的女人。
通常女孩子是不容易被领养的。
但是我很小就被叶氏集团的老板收养了。
叶氏集团是世界闻名的大企业,所以院长说我是个好命的孩子。
能被叶氏收养可能是一个孤儿最好的际遇了吧。
跟我一起被收养的还有其他十九个孩子。
十四个男孩,其余都是女孩。
叶老板让我们叫他老板而不是父亲。
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第一个问为什么的女孩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拖了出去,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见过她。
从那天起我就知道了,我是没有疑问的权利的。
老板叫人把我们带到了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森林里,还请了很多人来教我们知识。
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知识。
每隔一段时间,老板会来考试。
通过的人可以吃到很好吃的东西,还可以睡在铺着白色床单的床上。
我真的是个很好命的人,每次考试我都能通过。
就算被两把匕首刺入腹中,我还是拿到了任务物品。
而且在昏迷了两天之后,竟然活了过来。
伤口好得差不多的时候,我被老师吊起来反省。
整整一天一夜,我都要在老师的鞭子下不停的说着我的错误:我不该因为任何事犹豫。
每说一遍,老师便在我身上挥上一鞭。
说是这样我才不会忘记教训。
最后老师跟我说,我是个好命的人。
犯了错还能活着留在队伍中的恐怕我是头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了。
瞧!
连老师都说我很好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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