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岑宵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之所以发错那么多微信表情是因为狗爪子在屏幕上乱点。
之所以说我的儿子是因为爱狗如子。
之所以骗她来这里是因为她蠢又好骗。
她什么都明白了。
而身后的男人却没有停下来,继续洋洋得意的道:“不过我霍诵承的东西,哪有一样是不好的。
小家伙跟了我三年了,换算成人类的话也是个帅小伙了。”
“喂,萝卜,你觉得呢?”
他见她没有反应,也有些奇怪,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肩膀。
她依旧站着,没有一点反应。
霍诵承觉得不对劲,走了两步,站到她面前,才发现她眼眶通红,鼻子也是一点浅浅的红,鼻翼微微翕动着,似乎在极力忍耐着不让眼泪出来。
霍诵承大惊失色,这是怎么了?至于吗?因为一条狗就哭了?
他最见不得女人哭,因此难得有些无措的抓了抓头,“你怕狗啊?他很乖,而且睡着了,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罗岑宵,你傻了啊,说句话行不?你这是想干嘛,扮演木乃伊啊!”
“我擦,不会是鬼附身了吧!
你受情伤了?”
她伸手揉了揉眼眶,缓解那种酸涩的感觉,声音也是哽咽的:“骗人让你很得意是不是?大明星?”
霍诵承没见过这样的她,或者说没见过这样的女人。
身在娱乐圈,是,什么环肥燕瘦没看到过,但无一例外,她们的面孔于他而言都是陌生而模糊的,不管有多美艳、精灵、可爱、娇俏,他只要一眼,就能看出她们究竟是垫了山根、填充了额头还是做了下巴。
妆容也总是很妥帖而精致,更像是一层面具,隔绝了人与人之间最原始的接触。
可是眼前这个女人,粉黛未施,两个黑眼圈挂在眼下,像是好几天没睡过好觉了。
但偏偏皮肤好的要命,毛孔细不可见,因为愤怒和哀伤,透着淡淡的粉,如同挂在枝头的水蜜桃,眼睛里含着泪水,怒气冲冲的望着自己,似乎在等待一个道歉。
从第一面到现在,如果说用一个词来形容她的话,霍诵承觉得比起灵动二字,排在第一位应该是——倔强。
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倔强,这让她脱颖而出,职业的敏感让他意识到,这是镜头最需要的脸孔。
这也是宝藏,一旦被挖掘,她会成为最炙手可热的星。
但眼下,他倒不愿意去想这么多,因为这样的她,居然让他第一次觉得需要说一句“对不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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