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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替?还是现场的目击者?
姜再霄接上:“男朋友。”
沈诞:“……”
姜再霄说:“我顶多算是当事人的男朋友。
那也够了。”
沈诞耳朵第二次发红,“嗯。
男朋友。
那也够不上替我顶锅。”
“泼他爽吗?”
姜再霄忽然问。
沈诞:“……嗯?”
姜再霄问:“还手爽吗?”
沈诞说:“……爽啊。”
“是要比和他吵吵来得舒心吧?”
姜再霄调侃。
“……是。”
沈诞放纵了一回,但现在还是有些后悔的:“不过之后我觉得还是不能这么做。
这会儿有理也变得没理了。
虽然,确实是爽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堵在心里的气都舒畅了不少。”
“凡事有失亦有得,管他是吵吵还是动手,只要舒心了就好,”
姜再霄看了眼震动的手机:“……平兰说给我们带饭团,我们先去政教处吧,看看有没有老师在。”
“好,”
沈诞飞快地看了他一眼,还有点沉浸在刚才的那股被调侃上头的热气中,“……姜再霄,应该听过幸福者退让原则吧。”
“什么?”
姜再霄没反应过来。
“就是,遇到一些极端情况的时候,想想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尽量选择退让,不要和对面的人起冲突,尤其是不知道对面的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的情况下,谁知道他会不会是亡命之徒……挺有道理的。”
沈诞说。
姜再霄点点头:“有所耳闻,原来有这个名字。”
“……我说这个的意思,你知道是什么吧?”
沈诞转眼看他。
姜再霄沉默,思考,缄默,反思:“……我以前总和人打架的形象在你心里那么根深蒂固吗?”
沈诞严肃地说:“……不是一星半点的坚固。
你不还说了,你在国外读书的时候也跟人干过架。”
“……那确实。”
姜再霄在春游的时候跟沈诞聊过在国外学习的日子。
“所以,你要把这事儿记好记牢,”
沈诞声音温柔低缓:“如果遇到争执,尽量选择退让,因为如果真的出什么事,你没有办法选择回头路,要出了什么事,家人朋友,也会因为你受到伤害。”
“……是在说让我保护好自己别让你担心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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