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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李明霄疑惑地应道,江尽楼却没再往下说。
有些事儿明霄哥不该知道。
比起解开镣铐,他更想把明霄哥永远锁在这里,哪怕他知道如果明霄哥想要离开,这个地牢根本留不住他。
他早就没有五年前那样的耐心等待兔子入翁了——除非兔子永永远远,刻骨铭心地记住他,否则没有什么能够填补他内心无底的空洞。
“怎么了?快解开呀?”
见江尽楼许久没有动作,李明霄催促起来。
江尽楼却没有像以前一样依言照做。
“明霄哥,疼吗?”
“你试试疼不疼?”
对于江尽楼这种无厘头又莫名其妙的问题,李明霄一向将其视为孩子青春期的胡思乱想。
可算算年纪,江尽楼如今也该二十了,有哪门子的青春期。
然而在李明霄看来,他与江尽楼分开不过三个月,因此对于江尽楼如今莫大的变化,他并没有适时地改变自己与他相处的方式。
于是下一秒,李明霄就看见江尽楼捡起地上的匕首,将刀尖转向自己,瞬间江尽楼脖颈上便多出一道血痕,比他划李明霄的那一下更深、更狰狞。
起初鲜血只是缓缓渗出,没过多久便开始沿着他的喉结往下滑,然而江尽楼却眼睛都没眨一下,仿佛感受不到疼痛。
李明霄愣了一下,瞳孔放大,显然被江尽楼的举动吓了一大跳——他带过闹腾的孩子,带过害羞的孩子,却头一回要处理自残的孩子。
“你......”
“明霄哥,你说的所有话,我都会当真的。”
江尽楼想要尽量扯出一个明朗的笑,可五年没那样笑过,他已经不会了,那笑竟变得诡谲起来。
李明霄眉头深深皱起,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江尽楼的脸,似乎想通过他的表情神态确认他此时的情绪——他第一次感到眼前的人如此陌生。
直觉告诉他,江尽楼病了。
他曾经在精神病院做过志愿者,照顾一个患有严重抑郁症和狂躁症的孩子,那个孩子不过七八岁,却常常说出让他听不懂的话。
医生说他生病了。
发病的时候,那孩子会疯狂地抓咬自己,直到医护人员将他制住。
那孩子还养过一条小狗,任谁都看得出他多么喜欢那小狗,可最后他亲手把小狗杀了——因为小狗对别人摇了尾巴。
医生说他一开始还没有这么严重,但他没有朋友,老师也从不管他,父母更是不闻不问,于是病情越来越重,最终演变成了这个样子。
于是他问那个医生,那孩子一开始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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