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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三十年人参泡的水,可不是白补的。
程明绯看看天色,“娘,我该走啦。”
王红梅忧心忡忡,“明绯,你自己可以吗?真的不要我陪着你去?”
女儿可是第一天参加工作,她这心里又慌又愁。
“不用啦,我是谁?天不怕地不怕,胆子可大了呢。”
程明绯拒绝王红梅后,独自踏上了去县城的路。
一个小时的路程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她觉得自己的体力应该挺好的。
就这样她一只手甩着狗尾巴草,一边哼着歌,蹦蹦跳跳走了半截路。
“明绯丫头?”
程明绯惊讶地看向身后骑着自行车的女人,“宋婶子?”
宋爱芳打量几眼她的穿着,果然不论穿什么都一如既往的俊俏,“丫头,你要去县城?”
“是的婶婶,你也要去县城?”
程明绯乖乖说道。
“嗯,文嘉还在医院呆着,我过去照顾一下,顺便给他送点饭。”
宋爱芳笑着说完,拍了拍身后的车座,“丫头上车,婶子载你。”
看着女人热情的模样,程明绯略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就笑嘻嘻地上了车,“谢谢婶婶,你对我真好。”
宋爱芳挑眉,这就算好人了?
可她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啊。
不过对于娇娇软软的女孩,她一向没有什么抵抗力,一把拎起饭盒朝后面递过去。
“丫头吃饭没?我这里有几个鸡蛋和包子,你先垫垫肚子。”
“呃。”
程明绯微微有些囧。
这是婶婶特意给小仙童准备的病号饭,她怎么好意思吃呢。
这时候宋爱芳的声音顺着风飘了过来,“丫头快吃,你不吃就是和婶婶见外,我就生气了。”
程明绯本就为数不多的意志力彻底没了,“好吧,我吃,谢谢婶婶。”
打开饭盒香喷喷的包子味就扑鼻而来,程明绯顿时感觉肚子呱呱乱叫。
她气恼的瞥了眼肚子。
没出息,一看见好吃的就乱叫。
丢人。
不过,真的好好吃啊。
程明绯满足地赞叹:“哇,婶婶你煮的鸡蛋好嫩,蛋黄嚼起来好香。”
“包子好白呀,摸起来软乎乎的好可爱,我一口咬下去汁水都流出来啦。”
“包子好好吃哦,好鲜美,我的舌尖都颤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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