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时间过的飞快,同自来也的约定已经到了结尾的时候,我倒也没有过多感触。
萍水相逢,终究是要道别的,他也不是能停留在一处的人,这点我还是心里有数的。
拿到了酬劳,我捏着厚厚的信封,临别时问他,“那么多灵感,能用很久吗?”
“哎呀,你不是说都是肥料吗,怎么关心起来了?”
“之前有朋友在追亲热天堂,我就随便问问。”
原本在一起同行的他停下来看了我一眼,然后背起了及腰高的卷轴,漫不经心的问我,“你朋友想要亲笔签名吗,我可以考虑给他一本。”
“啊,这就不必了。”
我摆了摆手,“也不是那么亲近的朋友。”
“就送到这里吧。”
他顿住脚步,拍了拍我的肩膀,走远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我发了一会儿呆才转身往回走。
这周没去山里,也没什么能出摊的东西,这会儿出发到了也是中午了,估计遇不到鹿丸,我就作罢了去赶集的心思,回到房间又看到之前买的那副耳环,心里辗转了几番,想着下周,下周一定去,便把它放进抽屉里,转身去吃饭了。
吃饭完,回来的路上我路过一家书店,门口贴着的海报中有亲热天堂的宣传页,我走进去从货架上取了一本翻了翻,粗略的扫了几眼,我又默默的合上了封面,腹诽着自来也这都写了些啥,就看到封面上的作者名,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而是全然陌生的名字。
我徒然出了一身冷汗,之前从未想过,他写作会用笔名,放下书我快速回到旅店,简单收拾了几件衣物和钱,留下了大部分的东西,又下楼去同前台续了半个月的租金,营造了仿佛没有走远的样子,我转身就离开了这个暂居了数月的村子。
尚未想好到目的地,所幸有了些许积蓄我也不至于全然没有准备,我选择了向北的方向前行,记忆里伊鲁卡曾和我讲过,那边的土地肥沃,民风也淳朴,想来好落脚一些。
开始我还有些后怕,走了几日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但小心一些总是好的,我刻意低调打扮,把长发盘好藏在头巾里,风尘仆仆的和其他赶路的旅者没什么区别。
这日路过了一处热闹的镇子,本着大隐隐于市的想法,我跟随人流走了进去,赶了几日的路想着休整一番,便随意找了个旅店落脚。
这一身装扮在野外赶路还好,在这里就显得扎眼了,我在房间里解开了头巾,用清水洗把脸,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才重新出门去。
饥肠辘辘的寻找吃饭的地方,我找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小店,走进去就撞见两个坐在身影,二人一前一后坐在一张桌旁,背对着我的人摘下斗笠,露出鸦黑色的长发,同他坐对面的人看不清长相,只是依稀能望见放在桌上的手,肤色白的异常。
我脚步顿了一下,想退出去,又怕突兀,呼吸之间便沉静下来,找了角落的桌子坐下,点了最便宜的饭,垂首盯着桌子不敢再多看。
好在饭很快上来,我低头专心地吃,余光瞥见那边的桌子二人起身,戴好斗笠悄然离去,直到门口的铃铛响起,纸门被合上,我才敢出一口大气。
到底是什么运气才能偶遇两个S级叛忍,路过下一处寺庙我是不是该进去拜拜,木着脸吃完最后一口饭,我付了饭钱,走出店门就撞上一个身影,我的目光从面前不过几公分的黑色长袍上滑过,抬头对上一双赤红的眸子之后,我想这已经不是需要拜拜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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