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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相信你在这里吗?」我问。
「他嘴里当然不会这样说。
如果可以装一个追踪器在我的脚踝上,他会这样做的。
」
朱迪之笑着说:「谁叫你跟一个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一起?这种人太可怕了!
」
沈光蕙说:「但是,他爱我比我爱他多呀!
这样是比较幸福的。
」
这样真的是比较幸福吗?所有处在恋爱年龄的女孩子,总是分成两派:一派说,爱对方多一点,是幸福的。
另一派说,对方爱我多一点,才是幸福的。
也许,我们都错了。
爱的形式与分量从来也不是设定在我们心里的。
你遇到一个怎样的男人,你便会谈一段怎样的恋爱。
如果我没有遇上林方文,我谈的便是另一段恋爱,也许我会比现在幸福。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
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
像沈光蕙选择了余平志,也许是因为她没有遇上一个她能够爱他多一点的男人。
幸福,不过是一种妥协。
懒惰的人,是比较幸福的。
他们不愿意努力去寻觅,自然也不会痛苦和失望。
而我向往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如果说我向往的是忠诚,我是不是马上就变成一个只适宜存活于恐龙时代的女人?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拿了一包巧克力出来。
「你再吃那么多巧克力,你会胖得没有任何男人爱上你。
」朱迪之说。
「那也是好的。
」我把一片巧克力放进嘴里。
「我们上一次三个人一起睡是什么时候?」朱迪之问。
「是排球队在泰国集训的时候。
」沈光蕙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朱迪之说,「我记得那天晚上你说要去跟老文康睡,我们三个人还一起干杯,说是为一个处女饯行。
多么的荒谬?」
「是的,太荒谬了!
」沈光蕙说。
「幸好,你最后也没有。
」我说。
「这是我一辈子最庆幸的事。
」沈光蕙说,「像他这么坏的人,为什么还没有死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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