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犹豫地伸出手,第一次主动把手放在哈里克的头上,他的头发硬硬的,有些扎手,却温暖。
“哈里克,我累了。”
他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
哈里克慢慢站起来,他放下手,却被哈里克的手抓住,紧紧握住,隐隐作痛。
“那么就让我跟随在你身边,无论您身在何处。”
哈里克坚定地说。
“这回不行。”
伊格内修斯摇摇头,“我将要去的地方,你无法跟随,那是永恒之所。”
哈里克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伊格内修斯苍白枯瘦的手指可以明显感觉到他有力的心跳,“您不明白我的心吗?不管是哪儿,不管是哪儿!”
他强调着,“永恒之所也罢,其他地方也罢,我的心都无处可去,唯有您所在的地方,才是它的归宿。”
伊格内修斯的指尖微微发红。
他把手收回来,拢进袖中,“不,哈里克,你还有必须要完成的事,在那之后,如果你依然决定跟随我,那么——”
哈里克默然看着他了他片刻,“一切都听主人的吩咐”
,他低下头恭声说。
“走吧。”
伊格内修斯迈开无声的步伐,像滑动一样在大理石地板上前进,哈里克紧紧地跟随在他身后。
他看着挣扎在阵法中的白狼,它是一只野性而又优雅的美丽生物,它仰着头,无声的嘶吼着,这不是伊格内修斯第一次看到变身的场景,然而却一样震撼。
他怜悯地看着它,它是最后一个牺牲者,也许它会恨自己吧,给了它人类的身体,却剥夺了它的未来。
他留给他的东西也许可以帮到它,希望它的聪慧足以解决那些事。
伊格内修斯在心底微微叹息,慢慢往阵法中心走去,吟诵着传承自古远过去的的咒语,在他被光圈吞没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回过头,看向那个一直默默跟随在他身后的人。
他苍老憔悴的脸露出一丝笑意,这痛苦而漫长的一生,还是有那么一个人让他懂得了一些东西,比如感情,比如相守,比如一切的一切。
第70章刺杀
圣洛克城迎来了又一个黎明,一场盛宴即将拉开序幕,你可以感觉到城市上空中漂浮的那些鼓噪的因子。
一大早,我的侍女就喜气洋洋的走进来,拉开窗帘,她把镶着黄金、珍珠以及祖母绿宝石的项圈箍在我的脖子上,并且退后一步,用赞叹的目光审视一番。
人类总是喜欢用各种累赘的东西装饰自己。
我穿上斗篷,在她遗憾的目光中,把她的心血遮了个严严实实。
我注视着镜中的自己,灰色的斗篷兜帽垂下,露出一些银白色的长发,手拢在袖中,步伐缓慢而无声,乍一看,多么像伊格内修斯。
我躺在花园中,手里拿着一卷羊皮卷,至今,我都没有习惯这种珍贵发黄的“书籍”
,我不是没有想过让这个世界的人学会印刷术或造纸术,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不想当什么改变历史的人物,也不觉得有这个必要。
我喜欢看着历史的洪流顺着它固有的轨迹缓慢而无声的流淌而过,正如日升月落。
当然,归根究底的原因是我懒,既然能享受在花园中看书晒太阳的悠闲日子,为什么要让这一切改变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陈安穿越到修仙界,修行天赋极差,卡在炼气三层多年无法更进一步。眼见修仙无望,他选择重归平凡,娶妻生子,享天伦之乐。结果成亲当晚,却连夜重返仙途。因为他惊喜地发现,娶妻生子竟然就是自己的成仙之道,能直接少走几千年弯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成仙从娶妻生子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成仙从娶妻生子开始...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
这虽然是一个俗的不能再俗的穿越故事,主人公同样也是一个略有俗气的练剑小子。好在,他没有金手指,也没有多大造化获得升级神器,他有的是一副腼腆的笑容,一颗平常心。能在这个世界再看一眼,就是一眼能在这个世界再逍遥一刻,也是自由。木剑出空千峰里,意气威震十九州!且看剑侠风云志为你娓娓道来。...
...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
恋综文每晚十点来嗑糖下本占有跟出格求收藏纪锦因为种种原因,接了一档恋综。只是,她没想到会在节目里碰到分手半年的前男友周牧沉。看到纪锦跟周牧沉的单人采访纪锦喜欢成熟稳重三观正,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