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第九十四章 侄死叔再死(第1页)

一夜的“洗劫”

没有秩序,又有秩序。

随着宝应城内的官、吏、功名者、富户的逐一被杀,明朝在宝应县城的统治完全宣告瓦解。

如果淮军至此撤走,宝应城就将陷入“无政府”

状态,因为城中的里正也基本被杀。

“封刀”

的命令是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传下来的,那时已有约六百多具尸被用马车拉到城外。

其中能称为官者就四人,其余吏者十数人,富户24家,有功名者13人,其中包括去年刚刚考中秀才的某位学子,其余尽皆这些人的男性亲属。

陆四说话绝对算话,他也绝不能食言,哪怕知道有些秀才也被杀了,以及那些必然存在的冤死者。

宝应城上新插的“淮”

字大旗在寒风中“呼拉”

刮着,大旗不远处有一片血泊,还有没来得及清理的碎砖。

淮字大旗向城中居民宣告朝廷已经和他们没有关系,这座淮扬不起眼的小城现在已经姓了淮,姓了陆。

陆四带着侄子广远在黎明的时候就巡视了全城,宝应很小,叔侄俩在整个县城走了一圈,都没用到半个时辰。

城中居民不到四万人,黄册上全县却有丁口三十余万。

百姓喜外不喜城,便是因这宝应乃至整个淮扬地区为“鱼米之乡”

的缘故。

“鱼米之乡”

的最大好处,就是哪怕官府的苛捐杂税再多,百姓都不会饿死,因为那一条条河流里面有数不尽的鱼虾和水生食物。

如这宝应最出名的莲藕。

“这座城是我们夺取的第二座城,却是我们真正控制的第一座城。

怎么才能让这座城完全属于我们淮军,使得城中的百姓都听咱们淮军的话?”

宝应城墙上,远眺运河的陆四给侄子出了个考题。

“我们有刀,他们没有,嗯,”

广远想了想,又道:“老爷你又下令杀光那些官绅士户,我们现在说什么他们都要听了。”

广远总算是在老叔的不断教诲下,领悟了一点“造反”

精神,而不是简单的拼命精神。

陆四微微点头,消灭在百姓头上的阶层是造反的第一要素。

不过,这只是第一步。

“杀光官绅有钱人,光靠着咱们有刀,百姓就能听咱们的?当初运河工地官兵不同样有刀,为何我们敢于反抗?”

陆四继续出题。

“这个?”

广远回答说不反抗就没法活下去,并说因为那时淮军有老叔这个领头人。

“真要还有人不服咱们,那就杀掉他,这样其余人也会听咱们话了。”

陆四问那为何有刀的要逼反百姓呢?

“嗯?”

广远脑子有些乱,半响才想起在淮安城吃早饭时老叔曾对他说的话,忙道:“因为现在是乱世。”

“乱世也好,太平也好,要叫百姓听咱们的话,绝不能单单用刀,还要用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捡到一只始皇帝

捡到一只始皇帝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三国之群雄逐鹿

三国之群雄逐鹿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最佳女婿

最佳女婿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永恒圣王

永恒圣王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反派女配不干了

反派女配不干了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