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珍一面往两人的杯子里斟咖啡,一面道:“那个——贾思腾昨天给我传简讯了,说过段时间又要来出差,想一起吃顿饭。”
陈飒一听,还没喝上咖啡,就已经来了精神,喜上眉梢的:“好事儿啊。”
四十如虎的年纪,兰珍却把自己束之高阁,这下子终于要枯木逢春了。
“我还蛮矛盾的,本来想和你商量一下再答复他,可是你昨天没有回家,我觉得逾期不回很不礼貌,所以就同意了。
可是再面对他,我觉得蛮不自在的,而且常先勇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生气。”
兰珍一脸的不自在,好像那堂兄弟俩此刻正一齐虎视眈眈地盯着她似的。
陈飒愤愤不平地往咖啡里加了点冰:“whocares(谁稀罕他生不生气)?生气也得先把你从黑名单里解放出来啊!
一提到这常大哥,我就替你糟心,他这音信全无的,把你跟这儿晾着什么意思?当你是根冰棍儿啊?不想吃就先冻起来,想吃再拿出来?”
兰珍两手捧着杯子,闷头啜了口咖啡。
陈飒推波助澜:“亲爱的,我觉得你必须跟人家去吃这顿饭,不能过河拆桥,怕得罪你那状态不明的男友,怠慢真正帮助过你的人,是不是?而且你看人贾思腾给你把这家修的——嘿哟!
我现在出来进去的都不用往手机上看时间,往微波炉上瞄一眼就行了。”
“我在想,到时候你可以陪我一起去吗?”
兰珍从咖啡上抬起眼,“这样我感觉气氛比较没有那么尴尬。”
陈飒爽快应承:“没问题,你要看着他不自在,我来跟他说话!
万一以后常大哥知道了,就说我要追他,死乞白赖要你帮我约着见面。”
潘金莲那千古淫妇还得靠王婆拉皮条呢,更何况兰珍这清教徒?!
到时候没准就有她大展身手、推波助澜的好时候!
“那就拜托了!”
兰珍松了口气,“如果你的安童误会,我会帮你跟他解释。
——对了,刚刚小蝶在,我没有问,你昨天是去他家过夜的吗?”
一听这个,陈飒立马头疼。
是,她是去安童家里过的夜,然而,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她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冰咖啡,那股凉劲儿直刺脑神经,使她整个人打了个机灵——她需要一个百分百清醒的大脑,好好捋一捋昨晚的一切。
昨天下午,为了能让他们及时赶上开船,单位四点就把他们放了。
她和一个很能闹腾的白妞咪咪搭了安童的便车,两人都盘踞在后座上。
车子刚驶出没多远,咪咪就提前开起了派对——她从包里摸出一瓶套了黑塑料袋的“下蹲类”
(chardonnay,一种白葡萄酒),旋开盖,仰脖就喝。
安童从后视镜里瞥见,不由大惊失色:“干什么呢你?要被警察抓到,我们都要倒霉的!”
此地法律规定,开车时,含有酒精的饮料只能放在车的后备箱,不能放在“车内人触手可及的区域”
,比如驾驶室或后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我叫望月,是一名父母不详的孤儿,今年刚刚升上国三。某日,我和同学结伴走在街上普通地逛着街,忽然一辆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车停在了我身边。车窗降下来,露出一张年轻又帅气的男人的脸。那双深邃到如黑洞般没有任...
周礼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重生成为小雪豹,本来以为只需要躺尸混吃等死就行了。谁知道居然碰上了野化计划。这谁能忍的?俺只是想混吃混喝而已。你们怎么可以让俺自食其力?不要说俺废了,俺压根就没有起来过啊。另外这个世界是不是有些问题?为什么会有吸血鬼,狼人以及眼眶流血的小姐姐?这不是俺想要的世界啊,俺只是雪豹而已。你们不要过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