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锋和沈铭总是同进同出,白小麦没找到和简锋单独聊两句的机会。
有时候,她脑子里会神思游荡,想着简锋比起她,是跟沈铭更亲近的人,甚至他比起沈铖来说,和沈铭都更像亲人。
晚上回到思南路,沈铭去书房看资料,白小麦则去沐浴。
沐浴完,见沈铭还没回到卧室,她便泡了杯茶,给他端去,
将茶杯放在书桌旁后,白小麦装作随意地问:
“大叔,有件事,我有些好奇”
“嗯?什么事?”
沈铭正在看邮件,听白小麦提问题,从电脑屏幕前抬起头。
眼前,穿着真丝睡裙的小女人,正头湿漉漉地站在他身侧,眼睛里透着好奇,男人不由得笑意满眼。
沈铭伸手将她一把揽过,坐在自己的腿上,亲了亲她的脸道:“我的小东西,你对什么好奇?”
“你和jan在一起多少年啦?你们为什么形影不离的?他没有家人吗?”
白小麦问了一连串问题。
随着她和沈铭相处的时间越长,她便对简锋越的好奇。
第一次见到简锋时,她以为只是沈先生的助理和保镖。
现在相处的时间多了,她觉得,两人的感情远不止于助理的关系。
那是一种默契和无条件的信任,简锋就像沈铭的臂膀一般。
虽然从资行业看,简锋不是科班出身,但是在沈铭身边多年,他若另立门户,自己也可是豪门。
沈铭对她的这个问题,似是一点也不觉意外。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在女人后脑勺长而顺滑丝慢慢梳理着。
“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问题?嗯?”
看着小女人刚沐浴后粉润的脸,他轻啄了一下她莹润的唇又道:
“从在南洋时就认识,那时才十几岁,算来也有二十多年了。
。
。
他没什么家人了,我就是他的家人”
沈铭想起少年时的简锋,遇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家境贫寒的少年,瘦弱胆小,谁能想到,他如今有这样的威慑力。
“为什么形影不离?这。
。
。
不准确,白天在一起工作,晚上。
。
。
我是你一个人的”
说到此,沈铭未看完的邮件也不想看了,小女人一定是想让他陪,又不明说。
沈铭双臂猛一用力,把白小麦抱坐在书桌上,手臂顺便将桌面碍事的物件推至一边。
此刻让他不由得想起在悦铭公馆的露台,他也是将小东西抱坐在露台边缘。
只是那天,他不得不踩了刹车:小女人那时说要送她回家,他不想违背她的意愿勉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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