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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第一次遇见沈满棠时,他却感觉平日里眼前蒙的雾都消散了,连脸盲都治好了。
如果硬要让他形容的话,他觉得沈满棠是白菜筐里最水灵的那一颗,晶莹剔透的像块白绿相间的冰种翡翠,闪烁着莹润的光泽。
“哇,”
金朝的话顿时让沈满棠对未来充满向往,“那我以后是做什么的啊?有没有像二叔一样挣很多很多的钱?”
金朝噎住了,上辈子沈满棠就是个二世祖,活了二十多年就没干过一件正经事,可他又不能实话实说,这也太打击小孩对未来的信心了。
“不知道,应该算是个成功人士吧,我和你也不太熟。”
金朝真假参半地胡说八道。
“为什么不熟?难道长大了你就不和我好了吗?”
沈满棠着急地问道。
金朝摇头:“不是……咱俩上辈子没那么早认识。”
沈满棠歪歪头,小脑瓜终于灵光了一回,开心道:“那你这辈子是提前来找我了吗?”
金朝想想,他虽然是奔着给芦荟复仇才接近的沈满棠,但也算得上是提前来找他吧。
他点点头骗小孩道:“嗯,我特意来找你,结果你就把我踹到雪地里,还害得我发高烧。”
“我是怕你抢芦姐姐嘛,”
沈满棠抱着金朝的胳膊撒娇道,“谁知道你对我这么好呀,你来了之后姆妈和二叔也对我更好了。
元宝,你真是个小福星。”
金朝听着沈满棠腻得发慌的语气,难得没有矫正他。
刚重生的那段时间里他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习惯,总觉得小男孩的嗓音细细尖尖不阳刚,还刻意压着嗓子说话。
可沈满棠就喜欢这么嗲声嗲气地和家里人说话,改也改不掉。
金朝清清嗓子,转移话题道:“睡吧。
脚冷不冷?”
“冷。”
沈满棠熟练地把脚伸到金朝衣服里。
自打被汤焐子烫过一回后,沈满棠就再也不敢用它暖脚了。
好在金朝不怕冷,任由沈满棠把脚放他肚皮上取暖。
穿着厚棉袜的脚倒也不冰,沈满棠满足地踩着金朝的肚皮,挑刺道:“元宝,你肚子上怎么都是骨头啊。
我的肚子上就都是肉,踩起来一定比你舒服。”
金朝嘴贱道:“因为你光长肉不长个。”
沈满棠一把捂住金朝的嘴,生气道:“闭嘴。
你都说了我以后能长到你鼻子这儿了,我要是不长个,那你也高不到哪去。”
“嗯,咱俩都矮,和谁说话都得抬头。”
金朝没良心地忽悠道。
“啊……不会吧,那我们怎么娶老婆啊?”
沈满棠大惊失色,脑海里回荡着“完了完了”
的呼喊,“我上辈子娶老婆了吗?”
金朝两手给沈满棠揉着太阳穴缓解眼睛的干涩感,嘴上又胡言乱语道:“娶不着,别人都不喜欢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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