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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紧张,我姆妈和小姑你又不是没见过。”
沈满棠在桌下偷偷握住金朝的手,和他耳语道。
“我没紧张。”
金朝话虽这么说着,腿却又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
他敢说,哪怕在枪林弹雨里,他都没有像此刻这般惊心动魄过。
好在还有沈满棣这个活宝活跃气氛,挑挑拣拣地和金朝反馈哪款糖好吃,哪款糖还有待改进,总算是勾得金朝多说了几句话。
一餐饭就这么其乐融融地过去了,大家虽没有明说,但也都彼此默认,从此金朝便作为沈满棠的伴侣,成为沈家的一份子了。
芦荟看着大家很给面子地吃完了她准备了一天的饭菜,为金朝捏了把汗的心才总算是放下了,这才后知后觉地吃出了饭菜的味道。
金朝本以为这场算不上是考验的会面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沈攸却意外地在饭后叫住了他。
“元宝,我能单独和你说会儿话吗?”
金朝定在原地,僵硬地点了点头,跟随沈攸去了书房。
比起被他拐了儿子的傅君佩,他更不敢面对的,其实是因他才失了母亲和爱人的沈攸。
“四小姐。”
金朝站在沈攸面前,明明比她高出了一大截,却像是犯了错的孩子,把头埋到了衣领里。
“别这么见外,你既然和小满在一块了,就随他叫我一声‘姑姑’吧。”
沈攸指了指沙发,示意他坐下,“我喊你来,其实是为了陶园昌的事。”
二月的天,金朝却出了一身冷汗,把他的里衣都浸湿了。
“我也是后来从小满口中得知,是你和他一起创办了福臻。
我想你们的关系一定非常好,所以才冒昧地请你来同我聊聊。”
“好,四小姐想知道什么,我一定知无不言。”
“园昌以前同我提过,他身边有一位很厉害的小友,为他出了许多生意点子,还独自一人去爪哇闯出了一片天来。
我想,这位小友应该就是你。
只可惜我从前对他很是不好,从来不耐烦听他讲话,不然今日我也能与你分享许多他的独家秘事了。”
沈攸仰头靠在沙发上,眼睛茫然地瞟着,却无能为力地发现,自己真的再想不出更多陶园昌对她说过的话了。
“我很后悔,他活着时我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非要等他死了才摆出这副惺惺作态的样子,做给谁看呢?”
沈攸将手覆在眼皮上,似是终于找到了出口,将这半年多来积压的情绪统统宣泄了出来。
“我从来不信这世上有什么劳什子爱情。
你看我爸妈、我大哥和三哥、还有我兄嫂,为了点朝更夕改的爱情把自己搞得死去活来,把家弄得支离破碎,值得吗?所以我从小就想着,我不需要爱人,我也不会爱上任何人,我只需要借结婚这个由头,帮我逃离这个家不像家的地方,哪怕这么做的代价是往后余生我都将和某个人不咸不淡地度过,但这也好过爱上一个人后把自己折磨到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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