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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能如上辈子一般只做时兴又昂贵的糖果,他们要做便要做到振兴整个本土糖业。
这也是上辈子他死之前尝试做的最后一件事。
一九三二年初春,他深感糖厂设备之落后,所生产之糖品根本无法支撑前线作战,因而近乎倾尽积蓄想向英商进口当时最先进的机器。
无奈他不懂英文,只能聘请洋人为他翻译,结果却被洋人们合起伙来做了局,在交易当天命丧大海。
因此这辈子他定要提前布局好这一切。
好在上天垂怜,让他早早地找到了陶园昌。
有了这个靠谱又热血的青年,许多金朝现在无法完成的事都能迎刃而解了。
“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陶园昌激动归激动,基本的理智还是在的。
金朝的这些话实在是不像一个七八岁小孩能说的出的。
考虑到这小孩来路不明且举止怪异,他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澎湃,细细盘问一番。
“您就当我是开了天眼吧。”
金朝笑道,“我自小神童,实在无法解释自己为何如此聪慧,您就别为难我了。”
他和沈满棠待久了,好像也传染了些自恋和厚脸皮的精神,自卖自夸时就连脸都不带红的。
陶园昌抽动嘴角,显然不信。
可现在又确实只有“神童”
一说才能解释金朝为何如此神通广大。
反正他也没多少钱可以被骗,不如放手一搏。
陶园昌乐观地说服了自己后才对金朝道:“那就麻烦你把这些糖做出来,下周带给我尝尝吧,合适的话我们就开干!
对了,你也别老您啊您啊的称呼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陶园昌,你就叫我陶哥就行。”
“陶老板,”
金朝仍旧坚持上辈子的称呼,但语气轻快道:“我叫金朝,很高兴和你合作。”
一桩大事办成,金朝心里前所未有的自在过。
他看了眼咖啡馆的时钟,竟然已经七点多了。
他提起刚刚让侍应生打包的奶油栗子粉,与陶园昌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后便匆匆告辞。
路上他还不忘绕远路给沈满棠把话梅糖买来。
现在这个时间沈满棠应该早就已经吃过晚饭正在做功课了——如果他在没有自己监督的情况下还能自觉想到学习的话。
金朝快步往沈家花园走,却在快到大门口时远远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蹲坐在地上。
看着那一团抱腿坐着,垂头耷脑的身影,金朝心弦微动,脚步也不自觉地放缓了。
平常他总嫌沈满棠闹人,可真当沈满棠乖巧时,他又觉得这小孩怎么那么可怜呢。
刻意放轻的脚步声还是惊扰到了呆坐着的沈满棠,他迅速弹跳起身,飞奔向金朝道:“元宝!
你回来啦!”
“嗯,我回来了。
给你带了话梅糖和奶油栗子粉,还吃得下吗?”
金朝晃晃他“打猎”
来的美食,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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