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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满棠沉思片刻,想到了什么。
他抬头,眼圈红红地看着沈沧:“你可不可以别让元宝穿这身衣服了?学堂里别的同学老笑话他,我不高兴。”
这套白大褂、紫马甲的标配佣人装金朝已经穿了快三个月了,冷的时候就在大褂里面缝上一层夹棉布,天气暖了就把夹层拆掉。
两套一模一样的佣人服轮换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件衣服连穿了三个月。
学堂里,常遇青总是当面挑衅金朝,嘲讽他是买不起衣服的穷鬼。
金朝从未搭理过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可这却让沈满棠心里更难受了。
“行,那我给他买新衣服的话,你该叫我什么?”
沈沧继续诱导道。
“爸爸。”
沈满棠见沈沧答应的这么爽快,便毫无骨气地说了出口。
“诶,乖儿子。”
沈沧捧着沈满棠的小脸不知轻重地揉了一通,把沈满棠折腾的生气了才肯停下。
等大人们都离开房间后,沈满棠才迫不及待地把他和沈沧的交易告诉金朝。
“元宝,二叔刚刚答应我了,要给你买新衣服,你开不开心?”
“我要什么新衣服?你们说什么了?”
金朝漫不经心地说着,眼睛却盯在沈满棠的脚背上。
一团红褐色的疤痕中间结了一块硬硬的痂,附在小孩白瓷般的肌肤上显得尤为瘆人。
“我不喜欢你穿这件衣服,二叔说了,你以后都不用穿了。”
沈满棠笑眯眯地歪着头,凑到他面前邀功道。
“我穿什么都一样。”
金朝无所谓地说道,又推开沈满棠烦人的脑袋,用手碰了碰他脚背上的痂,叮嘱道,“不能抠这个痂听到没有?”
“啊……好吧。”
沈满棠看着那一大块硬痂,手痒心更痒,却不得不迫于金朝的淫威答应了。
“你就是欠。”
金朝给了他一个脑瓜崩,教训道,“啃指甲、撕倒刺、咬嘴皮,说了多少次了都改不掉。”
“错了错了。”
沈满棠认错很积极,诚恳的态度总是很容易骗到人。
“你要是把这个痂抠了,以后就别想再躺着早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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