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第四十三章 王家傻子痴情怨种(第2页)

余琛正要放下碗筷的手,一停,“你要走?”

“有点事儿,要走几天。”

搬尸人点了点头,“渭水城外嘛,有個地儿,这些年堆了些污秽,让咱去清理了去。”

();()  他拍了拍脑袋,哈哈一笑:“看坟的,你还不知道吧,干这搬尸的活儿前,咱以前是扫大街的咧!”

余琛摇头,他确实不晓得这事儿。

但也不排除这家伙是胡诌的,毕竟一个先天境的武道宗师,无论是搬尸还是扫大街,都跟这身份搭不上边儿。

寒暄几句后,搬尸人酒足饭饱,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就要下山去了。

余琛送他到县里,也顺便去买一些菜肉上山。

天光大亮下,县城街道上,却突然听见一阵幽怨的哀乐声从街头传来。

没过多久,一队声势浩大的送葬队伍就出现在二人眼前。

只见这送葬的队伍,颇为浩大,前有吹奏,后有琴瑟,连那开路的道士都是七八个,持桃剑,挑明灯,挂黄符,一路走来!

至于那棺材,更是明晃晃的,让余琛看不懂这个材质,但一眼就觉得很贵。

而如此庞大的送葬队伍路过街巷,自然引得诸多百姓,纷纷驻足观望。

那棺木前,一张遗像悬挂,其中画像,看似是一个敦厚老实的少年,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儿。

就听身边百姓嘟囔,

“这不是王家的这个小傻子吗,竟死了?”

“什么傻子,这是个痴情种咧!”

“这王家也是真有意思,人活着的时候对人家不管不顾,这死了竟搞出来那么大排场!”

“……”

在诸多百姓的闲言碎语间,余琛算是听明白了一些。

他倒是不认识这个遗像上的少年人,但是王家,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天桥王家,垄断了渭水九成的药草和木材生意,赚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余琛床底下的银子,有一半都是那王家老爷子掏的呢!

“啧,真是可怜。”

这时,搬尸人在一旁嘀咕。

余琛抬头看去。

他便解释道:

“这遗像上的娃娃咱显得,名字叫王聆,好像是王家二爷一个小妾的孩儿,但因为这小家伙脑子有点病,加上他娘死得早,过了十三就被王家扔到产业下边儿的一个木雕厂,不管不顾了。

前些日子,咱们在王家虎头宴吃喝的时候,他也在呢,想不到今儿竟死去了。”

余琛听着,缓缓点头。

送葬的队伍一过,街巷上又恢复了热闹,余琛又听周遭百姓传起那王聆的死因。

“这娃也是造孽,听说是今早吃馒头噎着了,他脑子不好,又不晓得咋开口,搞得旁边儿同样做工的急得团团转也不知道干啥,等送到医馆的时候,都咽气儿了去!”

“……”

七嘴八舌议论了好一会儿,吃瓜群众方才散开了去。

但余琛却望着那先前丧葬队伍走过的地方。

那穿梭的人潮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影虚幻,脚不沾地,正傻乎乎地望望着他笑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预收重返23重生九零求收藏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

重生军嫂是女王

重生军嫂是女王

本姑奶奶重生回来知晓未来,身怀隐身神技,专业手撕各种不服,还有那谁,收收你的口水,特么的都流到我男人的身上了。兵哥哥,你别跑,乖乖站在那里,你是本姑奶奶的...

七零时装设计师

七零时装设计师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诸天演道

诸天演道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恭喜玩家无敌捞金怪连赢999场竞技,现排名全服第一什么玩意我还没出手呢这就赢了...

空间之娘子万福

空间之娘子万福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