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眼睛,对上钟芷迷茫的眼神,闻笙又苦笑着解释:“我自愿选择按照妈妈的期望活到十八岁,只当是偿还她生养我的辛苦。
至于十八岁后的人生,只和我自己的选择有关。”
钟芷听着她的话,却好像没听进去。
她沉浸在自己的痛苦里,对闻笙的痛苦,她只有知情,而缺乏共情。
闻笙也将这一点看得清楚,邻家妹妹对自己并没有真的喜爱,只是惯性的依赖。
“钟芷,我只把你当作妹妹。
你要留学,要考重高,我都可以帮你补习,哪怕你现在想清楚要去玩音乐或者去创业我都可以帮你,但你要像现在这样荒废时间,我会厌烦你。”
闻笙声音清冽,把话说得不留情面。
钟芷鲜少见她这样拒人千里的样子,低下眼眉,不敢再多言。
方才演奏时的默契和欢乐都顷刻消失,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只有沉默。
“厌烦就厌烦。”
钟芷拎上书包意欲离开,“反正你不止厌烦我,你厌烦所有人,而我已经是你认识的人里最亲近的。”
话说到这里,钟芷自嘲似的笑笑:“这也足够了。”
闻笙看着女生的背影,脑袋里冒出的却是迟绛那呆头呆脑的模样。
她拨弄几下琴弦,弹出低闷的旋律,音符却在细细密密地诉说:最亲近的,恐怕并不是自幼看着长大的邻家妹妹,而是……
脑袋里又蹦出了那可恶同桌的笑脸。
闻笙摇摇头放下琴,没再继续思考下去。
第10章
虽然年纪轻轻,闻笙却自诩多情,在不算多的年月里懵懵懂懂喜爱过许多的人。
在她还只有餐桌那么高的时候,父母经常爆发激烈争吵,掀桌是常有的事,桌面上的陈设很快就会变成暴力的武器。
七岁的她在作业本写下句子,“花瓶可以插花,也可以打人。”
语文老师叫她去办公室询问写下句子的缘由,她憋着不说话,憋到最后,就只是抖着肩膀无声地哭。
老师便确认了,有些原因,是不必问的。
她选了闻笙做课代表,每次闻笙抱着田格本进办公室,总能交换到一块糖果或一包小饼干。
零食最易收买童心,闻笙很快喜爱语文老师喜爱得死心塌地。
上学也升级为闻笙最喜爱的事,如果那时候就有“内卷”
的概念,闻笙一定是班里最卷的卷王。
在同学们还在每天一页日积月累摘抄好词好句时候,她的摘录本已经写了上百页,二年级写出的作文即便放在五六年级组的春蕾杯作品里也会是佼佼者。
可二年级结束的那个夏天,作文比赛证书发下来时,她却收到语文老师离职的消息。
班主任说:“她嫁到别的城市去了,下学期换新老师带你们。”
闻笙不肯相信,下课还是冲去老师办公室,推门进去却只看见清空的桌面,和一支旧旧的不锈钢保温杯。
闻笙看着那只杯子,想到每次语文课前自作主张帮老师接满凉白开。
“闻笙,来得正好,你们周老师走前可惦记你呢。”
隔壁班的语文老师笑眯眯递给闻笙一个牛皮信封:“喏,留给你的信,快掂掂,可有分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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