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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同床异梦。
郑时朗的神经已经撑到极限,那么长时间的不眠,无论是什么药都该失效了,沾到枕头没多久便睡了过去。
秦霁渊翻来覆去却总是无眠,想牵郑时朗的手又怕厚厚的绷带阻隔不了痛意。
挣扎着爬起来从床边拉出那个金手铐,拷在了郑时朗的左手腕上。
就算死,也让我看到你最后一眼,好不好?
第二天叫醒他的却是重明,重明焦灼地在郑时朗本该在的床位上走来走去,试图叫醒秦霁渊。
秦霁渊下意识去捞人时只捞到一只小猫,重明咬着他的衣角要拽他下床。
床边只剩半截金线,郑时朗早提醒过他,这样的手铐挣一挣便断了,只能锁得住愿意被他锁的人。
没想到有一天会连郑时朗都锁不住。
不用说,报社和家是回不去了。
郑时朗在墓地周围发现一处不错的房源,愿意住在这里的人很少,足够安静也足够方便。
他好像看见自己生命的终点,就在这里,或者在一旁的墓地。
他本打算自杀,要他死得这样狼狈是对他最大的侮辱,他应该趁自己意识还清醒,去投江。
死在房子里总不好,误了房子里的风水,跳楼也不好,会吓到不少过路人,唯有投江,才能洗尽一身汶汶。
可二十七岁一过,他便变了主意,他还是想再试试,哪怕再多活两天。
很可怕,他有了可以牵挂的人。
他先前的所向披靡也好,无惧无畏也好,多半来源于自己早无人可牵挂,生死早于他无谓。
如今却不同,哪怕为了秦家,为了秦霁渊,他都想再争取一分生机。
他很快住进这里。
平日不出门,只偶尔同对门的大爷聊两句,清醒时便写写稿件,白天投进信箱里。
他不写遗书,不打算给秦霁渊一点睹物思人的机会。
突然发觉或许昨天买下重明也是个错误的决定,他怕秦霁渊看见重明还是会想起自己,他怕他走不出来,他怕他忘不掉。
遗忘是一种过人的本领,只可惜秦霁渊和自己恐怕都做不到。
秦霁渊真真敲遍每一块住了人的房舍,问他们最近有没有个比自己高一点的,看起来病怏怏的人入住。
他把郑时朗的信息说了一遍又一遍,得不到任何肯定的回复,自己跑了两三天,又安排了蛟龙帮的弟兄四处打听,才终于在一个送信的小兄弟口中得知了郑时朗的下落。
秦霁渊照着那位小兄弟的指示找过去,停在一栋老旧的楼前。
旧楼的墙体已经风化发黄,大部分房里空空如也,一间间敲不是办法。
于是秦霁渊等了一晚,他知道郑时朗住的房子一定要有长久不灭的灯,这是他的职业病,总放不下那三两张稿纸。
于是一路杀到郑时朗门前,他连门都没敲,直接用铁丝将门锁撬开,却不曾想门里还上了好几把锁,甚至还有插销,外面的锁撬了,也只够他堪堪推开一条门缝。
门缝里看不见郑时朗的身影,只看见无数散落在地上的带血绷带,还有一把插在桌上的匕首。
房内只有不断的咳嗽声,一只手伸过来拔下了那把满是血迹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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