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落,沈常乐不说话了,等着他落荒而逃。
哼,还治不了他?二十一岁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人间险恶的小朋友。
他知不知道若是被富婆看上会有多惨啊。
一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时候腻了,看不上了,就把他一脚踹开,习惯了奢靡生活的男孩还怎么看得上一个月几千块的普通工作,运气好点的继续找富婆傍,不然就去当模特小明星,被经纪公司榨干,运气差的就沦落到去会所当公关咯。
路听野沉默片刻。
沈常乐觉得他是被吓到了,正要说几句宽慰一下他,勉励他认真工作,她不会亏待他,定然给他找一条好的出路,尚未组织好语言,就见路听野凑了过来,唇齿里薄荷海盐的方向爬进她的鼻息,睫毛好长,像安静的蝴蝶。
沈常乐屏息一瞬,心跳稀巴烂。
路听野用鼻尖亲昵地蹭了下她的鼻尖,气息很轻:“好啊,姐姐。
那你包养我吧。
我很乖很干净也很便宜,别的男人都没我好。”
饭要一口口吃。
路要一步步走。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港城也不是姐姐的地盘,那就别怪我不听话了。
沈常乐:???
-
第17章是喜欢你
晚上吃饭不想跑远,选了酒店的高级自助餐厅随便打发。
沈常乐刻意和路听野拉开距离,她走得非常快,高跟鞋滴滴答答像落了一场夏日急促的雨。
路听野跟在后面,双手抄裤兜,信步闲庭。
等到进电梯,沈常乐又不得不和路听野站在同一个狭□□仄的封闭空间,安静的空气里唯有电梯运作的响动,齿轮滚动的声音像细微的电流,一路顺着耳根子滚到心里,心乱如麻。
她其实想让路听野等下一趟电梯,但仔细想想,等会儿吃饭呢,吃饭还不是要坐在一起,难道吃饭也让他坐隔壁桌吗,就算熬过了吃饭,那晚上呢,再给他开一间房睡吗?
这样就显得太没意思了。
显得她很在意,很心慌,很不随意,很不高级。
不论是什么时候,随意永远是最高级的情绪,一种由内而发的不在乎无所谓,才是立足于不败之地的根源。
不然她就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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