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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川昏昏沉沉地躺在病床上,冷峻的眉头紧紧蹙着,似是陷在痛苦之中。
即便吊着点滴,药物在体内漫开,他的脸色依旧是惨白如纸,不见半分血色。
迷迷糊糊间,他似是看到了无数人影在眼前晃动。
耳边隐隐听到了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他奋力想要睁开眼睛。
恍惚间,眼前的人影逐渐清晰,似是一张精致冷艳的绝色容颜,正双目含着盈盈柔情,满目关切担忧的看着他。
皓川的心,猛地漏跳了一拍,嘴皮颤了颤,嗓子干涩得像是有火在灼烧一般,刺得喉咙生疼。
但他还是不顾喉咙的刺痛,沙哑着嗓音,缓缓吐出一个名字——
“沈离……沈离!”
刺目的光,令皓川忍不住闭了闭眼睛。
耳边吵闹的声音瞬间清晰——
“皓川!
你可总算是醒了,我都快担心死了!”
一个穿着奢华的贵妇人扑在了床边,满脸担忧的看着皓川:“你知不知道,接到医院的电话时,我吓成了什么样子!
医生说你喝酒喝到胃出血,要不是孟洋打不通你电话,跑去你家里,及时把你送到医院,你命都要没了!”
“你说说你,怎么能这么糟蹋自己的身体?喝酒也得有个度,谁让你这么喝的?”
母絮絮叨叨个不停,看着自家儿子那一脸病恹恹的惨白模样,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刚刚还一直喊着沈离的名字!
沈离呢?她不是一直在照顾你吗?她就是这么照顾的?你人都躺在了医院,她连个人影都没看到!”
皓川原本蔫了吧唧地低垂着头,小口小口的喝着好友冯孟洋递来的温水。
听到了这句话时,他眼皮一跳,猛地抬起头:“我……喊苏离的名字?”
“可不是嘛,我去你家的时候啊,你整个人醉倒在地上,捂着胃嗷嗷喊着‘沈离、沈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为了那女人借酒消愁,把自己搞成了这样。”
冯孟洋坐在一旁,托着下巴,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这三年来,他喊沈离的名字喊惯了,即便现在苏离已经不姓沈,在昏沉之下,他所叫的,还是这三年来叫习惯了的称呼。
皓川握着水杯的手指,骤然间根根收紧,指节都泛起了青白。
他怎么可能会叫苏离的名字?
苏离……不过是他的一个舔狗而已,根本就不可能在他心里留下任何痕迹!
“喊她有什么用?她到现在都不见人!
连我儿子都照顾不好,就这样还妄想嫁入家?她做梦!”
母没好气地冷哼。
冯孟洋插了句话:“伯母,话也不能这么说,沈……咳,苏小姐陪在川哥身边的时候,川哥的胃病的确是很久没犯过了,现在……毕竟川哥的未婚妻已经是沈家那位真千金了呀,苏小姐没来,也在情理之中。”
“情理个屁!”
母沉着脸,“她沈离舔我儿子的时候,我儿子对她爱搭不理,她不还是死缠烂打的吗?我儿子现在就算有了未婚妻,她既然喜欢我儿子,我儿子住院她就必须过来照顾!”
沈离都已经没有了沈家作为靠山,就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平民!
像沈离这种低贱的人,能照顾她儿子,那还是沈离的福气呢!
沈离有什么资格拒绝?
沈离天生就是她儿子的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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