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闭上眼,任由咖啡香蛮横地在鼻腔里闯荡。
他试着想象,自己19岁时跟霍云天曾经在此相遇相爱,为他纹过身,被他伤心了,所以才把他忘了。
但是,这感觉并不对。
他的第六感明确地告诉自己——他没来过这里,也从没在这里遇到过霍云天。
这里,既包括咖啡店,也包括清大。
这次北京,恐怕是白来了。
他寻来寻去,寻的不过是个空。
“我们走吧。”
寻欢失落地说。
“等会儿,我点的咖啡还没做好。”
最后,两杯咖啡打包,寻欢一口没喝。
傍晚,两人在云天打过零工的酒店吃饭,寻欢也吃得心不在焉。
霍云天为寻欢盛汤,将白瓷汤碗放在他手边:“明天上午带你去创业园区转转,下午如果时间方便,再逛逛故宫。
晚上已经跟白逸小叔约好了,去家里吃饭。
你是不是都没去过他在北京的家?”
“没有。”
寻欢盘里只有几个菜叶,味同嚼蜡地吃。
“别只吃菜啊,多吃肉。”
他用葱丝蘸了酱汁,夹一片鸭肉,裹进小饼里,硬塞进寻欢嘴里。
到了第二天,吃不下去饭的人,成了霍云天。
创业园区E座,云游的办公室占了三个整层。
当云天故地重游,仅仅是在楼下抬头望去,都让他鼻子发酸,喉咙发紧。
那些以激情为薪,熊熊燃烧过的岁月与青春,在火灭后的此刻,仍有灼人的余温。
寻欢静静地陪在他身侧,看着他随情绪变化扯动的下颌线,和眼角闪烁而过的喜悦与伤感。
原来阳光下,一个人也可以这么阴郁。
就在这一瞬间,霍寻欢的内心剧烈动荡,他深切地感知道——霍云天就是那个人,那个被他纹在腹间心心念念的人,也是那个将麒麟镯扣在他腿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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