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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小懒用的力度不大,可是林子仁的左脸颊还是变成了绯红色。
她伸出食指,指向林子仁的鼻尖,发出从身体里喷薄而出的一腔怒火:“你,林子仁,从现在开始,不是我的男友,我们各走各的!”
说完,没有给林子仁做出任何反应,她跑了出去,连书本和背包都没拿,一直跑到女洗手间里,拴上隔间的木制门,慢慢地蹲下身子,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释放着自己的悲痛。
一直嚎到嗓子哑了眼泪流干了,她才走出女洗手间,红着眼睛厚着脸皮去找林子仁。
天已经发黑,钟小懒站在林子仁的宿舍门口等待着他出现。
冷风渗骨,簌簌发抖,她如此执着地等待,不为什么,只是为了讨一个说法而已。
直到现在,钟小懒还记得林子仁的替自己辩白时那种欠扁的语气:“小懒,请你原来我。
我是男人啊,男人都是喜欢女人的......"
感情她难道就不是女人了?钟小懒被狠狠恶心道了,气极反笑,连说话的声音都哆嗦起来:“林子仁,你说的还是人话吗?我和你从高中到现在,在一起这么久,你到现在才发现我不是女人?”
她愤怒到了极点,不由得爆出一句粗口来。
林子仁被她呛得说不出话来,转身就走。
“你站住,把话给我说清楚再走!
我怎么他妈的不是女人了?"
林子仁站住,静默了半晌,盯着钟小懒的眼睛,眼神里透出的冷漠与绝情,让她的心一下子沉入深渊:“小懒,我问你。
在一起这么久,你什么事都要我操心,衣服不会洗,家务不会做,生病不会照顾自己,整天丢三落四、邋里邋遢的,一天到晚像猪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知道吃饭、睡觉、看小说。
你可曾想过我的感受?”
“……”
他继续说道:“还记得上次我得了急性肠胃炎的时候吗?当时我病倒在床上整个人起不来了,恶得头脑发昏,我要你煮个面条给我吃,结果呢?你自己抿心自问,你长到了二十三岁,连下个鸡蛋面条都下不好,屎一样的一团东西,我当场就想吐了。
你觉得这样子的你,还是一个女人吗?一个不会做饭的女人,已经注定会被打败,就算不会被其他人打败,也会被生活打败!
小懒,我想要的,是一个能和我一起生活的人,而两个人的生活,不仅是激情和浪漫,更需要柴米油盐......是我对不起你,我曾经爱过你,可是现在不爱你了,请你理解,也请你放手。”
说完这一番话,林子仁扬长而去,撇下钟小懒一个人愣愣地站在冷风中。
那天晚上,她回到一个人的宿舍时已是深夜,摔上门后整个人趴在床上拼命地掉眼泪,直到眼泪浸湿枕头,她才精疲力竭地睡死过去。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三天的下午,她迷迷糊糊地起床,身上只着一件单薄的衣服,于是从电脑椅上一把扯下大衣裹上,汲拉着拖鞋一颤一拐地走向窗边,呼啦一声,午后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她的心情似乎好了不少,不过一天一夜没吃饭,肚子里的馋虫就快要把她整个人吞噬殆尽。
钟小懒洗漱完后站在穿衣镜前,被镜子里自己那两个肿成气泡的大眼袋给吓得不轻,于是耐心地坐在妆台前,生平第一次仔仔细细化了半个小时的妆(还好柜子里躺着钟小懒的妹妹用了一半没用完就丢给她的一些化妆品),确定自己可以见人了,站起身随意从衣柜里掏出紧身裤和深绿色毛呢大衣穿上,抓过背包就出门觅食。
埃默里大学是美国亚特兰大城一所着名的学府,对于在这里留学了将近四年的钟小懒来说,这座城市哪里有好玩的哪里有好吃的,她是最熟悉不过了。
她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出了学校的南大门,校门口到处是琳琅满目的商店。
她在距离校门口不远的一个街边停下来,锁好单车后走进一家披萨店,寻了一个空位坐下。
店老板是个胖子,肚腩上的肉一晃一晃的摇摇欲坠,看见钟小懒出现眼睛笑成月牙儿,操着一口不太熟练的中文,结结巴巴地问:“嘿,Violet,今天还是一样,床位马拉俗柔皮撒?”
他那蹩脚的普通话甫一出口,隔壁座位上两个正在吃披萨的亚裔女孩立马喷了。
钟小懒淡定地对他笑笑,一字一顿,字正腔圆:“是的,Owen,今天还是一样,我要一份川味麻辣酥肉披萨。”
这家店的特色之一就是各种风味的创意披萨,制作这些私房披萨的厨子就是胖子Owen本人,而这道披萨正是她的最爱,每次来吃都恨爹妈没给自己两个胃。
说完胖老板Owen点头示意明白了,乐呵呵颠着屁股往后厨走去。
钟小懒眼角余光瞥见前排的一个戴着兜帽的男子侧过脸来匆匆瞟了她一眼,她没有放在心上,在兜帽的遮掩下,他的面容更是看不清楚。
披萨上来的时候她不由得狼吞虎咽地大快朵颐,川味麻辣的酥肉披萨又香又脆又辣,不到十分钟一个四寸的披萨就被她给消灭了。
她歇了会儿,喝了一大杯可能,仍是意犹未尽,于是再点了一份,在等菜的过程中,她越想越不对劲——
不对呀,被劈腿的是她钟小懒好不好?怎么反过来她要被林子仁那个渣男狠狠教训一通?搞得这么狼狈,她还傻乎乎的居然感觉不好意思了?被出轨被小三的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就算她平时为人处事上生活上是糙汉子一个,那没错不是?爱与不爱说清楚就是了,难道渣男出轨和别人搞一起还理直气壮了?当小三没脸没皮的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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