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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不会。”
“是的,我不会……你在西西里待过多久?”
“十一年,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整个童年,直到有一天下午我从海湾回来,我妈妈说:嘿,孩子!
你的父亲终于在美国生根!
我们要过去,陪着他。
如你所见,我就来了。
刚来时我一点都不懂英语,是个讲西西里语的外乡孩子。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
“我想听你再讲一遍。”
汤米说,“现在你英语很好。”
他刻意忽略哈蒙在非常着急时会把R发成弹舌音,有一次哈蒙说“雨”
,他听成“莱茵”
。
当然,汤米也带有意大利口音,只是没有哈蒙那么重——可见血脉里留存的东西是去不掉的。
人们摆脱他内心所承下来的东西的过程是较缓慢的,摒弃已融入他的血液或者说是与母乳一起遗传给他的东西何谈容易?
“你很不同,在我的印象中只有我们穷人和南部的农民会来美国寻求机遇。”
“上一辈的思想是没法让下一辈全部理解的,但事情已经很好的发生。
每个时代都不乏有坚信另一个国家是人间天堂的“猛士”
,他们患上了移民热,先是变得焦躁不安,开始对美国魂牵梦绕,然后买一张单程船票——开个玩笑,他们是做了充足的准备才来的——不过事实也是如此,在一九二九年之前,美国确实是个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那么,我问你,你是否有……对那里的思念?”
“不怕你笑话,是有的。”
哈蒙说,“像游子一样,像那些中国人一样。
他们也许会在某个晚上想起:哦!
我的老乡还在中国呢!
他们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当我拉开店铺的铁卷帘,他们已经进入梦乡,当我锁上门回家,他们将要到田里劳作。”
“我明白了……”
汤米说,“和我说说西西里吧,和我说说圣克莱斯特。
你知道这个地方吗?是我的……故乡,尽管我什么都不记得——你不能要求一个四岁的孩子记得太多事。”
“知道,我当然知道!
我们相隔不远!
我是说故乡。”
哈蒙很开心,展现出与平时截然不同的神态。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离的很近,几乎是并排坐着,“你记得的,那里有美丽的海湾,房子依山而建,还有葱绿的森林,总之……老天,我太过于激动了,以至于没发回忆起很多如画的风景。
但我保证,绝对比这里美丽的多;但伊利诺伊州已经是很像西西里的地方——在风景美丽程度上。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大先生喜欢到附近的郊区去,他一定想起什么,关于他过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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