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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吓着,但我真的心跳过速了。
以前也有让他扛着下场的经历,可那时,我们还没发展到这个地步,经历的事儿还没有这么多,我对他的执念,也还没有这么深,这么无法斩草除根。
演唱会结束的那天夜里,我们没有在形式主义的祝贺,繁复腻味的采访之后,错过真正的好戏。
半夜,回到安静得让我怀疑刚才是否真的经历了那么热闹的几个小时的东四,进了门,洗了澡,上了床之后,我跟他,做了个痛快。
我一直是相信人会被激昂的情绪激发出无法遏制的欲望的,那是一种几近狂野的宣泄,两个人纠缠在紫檀木大床上,我攥着床栏承受他的撞击时,手心的汗就在紫黑色的木料上留下一道道粘腻的湿痕。
林强那次做的足够猛烈,他好几回都弄得我以为自己要死在过程中了。
疼,真的疼了,都几乎接近于第一次时的那种疼痛让我红了眼眶,但我没有拒绝他,也没有提醒他,我只是压抑着逐渐放肆起来的喘息和呻吟,心里拼了命的喊,林强,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所以你干脆干死我吧,你干脆让我死在你玩儿腻了之前吧!
我快疯了,我快不行了!
喜欢你,已经耗费了我太大的心力,所以你干脆在我把我自己熬干了之前宰了我吧,你让我死个痛快吧,算我求你了……
但……那些,只是大脑严重过热时,我思维凌乱的产物,对,我承认,那是真心话,是我发自肺腑的言语,但我也要说明一点,那些言语在我看来,并不如事后他死死抱着我,意犹未尽的亲我吻我抚摸我来得热情,来得真挚,来得不带有一丁点儿虚假和瑕疵。
因为逐渐冷静下来之后,我还是意识到,热情退却后还愿意细细享受那种温存,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
他愿意,他能做到,就证明他在乎我,他心疼我,他心里有很大一部分空间,是给我留的。
“几点了……?”
握住他在我胸前流连的手掌,慢慢拽到自己面前,我带着无力感,用显得沙哑的嗓音张口问了个问题之后轻轻啃咬着他的指头。
“我看看啊……”
侧身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他“嚯”
了一声,“都快五点了。”
“啊?”
我也不敢相信,但又实在懒得费劲巴拉支撑起身体去看表了,叹了口气,我干脆决定相信他,“……这他妈要是再来一回……天都亮了。”
低沉的笑声在我耳边徘徊了片刻,让我觉得异常血脉贲张,让我只想这样继续享受着他的体温,不管天亮不亮,不管夜长不长。
那天,我不记得自己是何时睡着的,我只记得一觉醒来,在重度懒散和全身酸痛中,我看着窗外透进来的光,如何洒在我身边那个侧身躺着的男人结实的肩膀上时,眼神是怎样留在他身上停滞不前的。
但很快的,我就看到了他脖子和肩膀之间很靠近动脉的地方,有个明显的牙印。
特别明显,因为那颜色暗红发紫,显然是渗过血的,这颜色和他苍白的皮肤相衬,简直就是昨天晚上的“白马落花红”
嘛!
一阵冷汗,我睡意全无,想惊悚,又想笑,想问他疼不疼,又想骂他活该你疼,谁让你那么玩儿了命的折腾我来着?!
到最后,我只是把他推醒,让他自己去照镜子,并告诉他,要是不留神让人瞅见了,你敢说是我咬的,我就杀你灭口。
“不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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