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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威廉。”
男人勾了勾嘴角,俯身向他,“我是Cloud的朋友——他没跟你说过我,对吧?”
哦!
余宸明一下子直起了身板。
Cloud是他老板的英文名,所以这男人是云颢的朋友......自称云颢的朋友!
他看着眼前男人的眼神瞬间从“不认识的陌生帅哥”
变成了“和他老板做朋友的奇人”
......怎么说呢,就是因为后半句“他没跟你说过我,对吧”
,让可信度瞬间拉满了;他老板确实没跟他提过这么一号人。
余宸明想到刚才男人叫出了他的名字:“他跟你说过我吗?”
“当然,”
红发男人——威廉面上的微笑更深,“我早就想见你一面了!
老天,我以前觉得总有一天我会参加他的葬礼,但我可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能参加他的婚礼。”
余宸明被这话说得一噎。
而威廉则在继续审视着眼前的小孩。
刚才他看到了对方和爱德华的红毯,非常漂亮的亮相;黑与白,长辈与孩子,监护人与少爷,甚至纳博科夫与洛丽塔......他知道是Andre给爱德华做造型,那家伙最出色的能力就是在穿着中搭建一种模糊不清,却又充斥着故事与情节的美丽概念。
所以Andre如此偏爱爱德华,因为他有能够诠释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展现服饰的价值——而这个过分年轻的小家伙也同样表现得很出色。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适合:那张小脸裹在蓬松羽毛里,压下眼,抬抬下巴,就活生生一只娇生惯养的金贵猫儿,是所有纸醉金迷场合男人臂弯里最昂贵奢侈的珠宝——威廉这回亲眼所见,才琢磨出点儿味道来:原来那石头似的家伙喜欢的是这种类型的?但他们以前又不是没见过这种小少爷,但也没见表现出多少兴趣来啊?
那原因就在别处。
威廉想,除了适合外,这小孩没有一点怯场——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第一次出席这样场合的,行为举止都很自然,而越自然,便愈加彰显自身那份鲜活明亮的特质。
至少,Andre一定很满意这位年轻的代言人。
“爱德华说最近和你在这附近录节目,”
威廉伸出手,而余宸明以为对方要握手,也跟着伸出手——没想到男人抬起他的手指,行了个吻手礼,然后抬眼看他,“我实在是太想见你了,不知道最近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墨镜后面的眼睛是蓝色的——余宸明不合时宜地、有些惊讶地想:红头发,蓝眼睛,这人身上颜色的饱和度未免太高了点,性格似乎也是,看起来是轻佻风流的那种人,真意外居然可以和云颢做朋友。
他想了想,刚准备压低声音说,如果你能跟我讲讲以前怎么和云颢做朋友的事儿,我愿意请先生您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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