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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你闻闻。”
叶乘风把头凑过去,张开嘴朝他的鼻尖呵气,家乐略踮起脚凑过去闻,他的嘴里真的没有酒味,难道这个酒色之徒真的是狗改了吃那啥,怎么可能?
家乐又凑近些,直直凑到他的嘴上细细的闻,叶乘风见他送上门来,哪里还客气,直接把唇按到他的唇上,又伸出舌头追逐着慌乱逃跑的小舌。
想不到他的味道是如此的美味,比他做的那些菜好千万倍,好在清甜,好在青涩,好在与众不同。
家乐头一回被人吻,慌乱地直想后退,可是背靠书架根本不容他躲避,直被他吻得晕头转向,天旋地转,连骨头都酥了,最后居然无意地迎合着。
叶乘风狠狠掠夺着,直到他身子软趴趴靠在他身上才放过他。
脸上带着邪邪的笑意看着他:“这么晚了你跑到我的书房来,是不是在等我啊?我知道你很想我抚慰你,我就勉为其难一下……”
说着,一双手搂向他的腰,家乐被他一摸,忽然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猛地把他推开,撒腿就跑。
边跑边喊:“桌上给你留了宵夜。”
叶乘风冷不妨被他推了个跟头,纳闷地看着他象见了鬼似的跑掉。
不禁拿面镜子照照,左照右照,镜子里的人仍然英俊潇洒,为什么那个人这样害怕?难道他的魅力碰上这个冤家就这样荡然无存吗?
叶乘风对着镜子无比郁闷。
转头看向那个先前没有注意的食盒,打开来一看,温盅里温着粥,白粥和着绿色的菜叶,红的肉丁,褐色的皮蛋和金黄色的海米,衬着米粒的雪白底色,真象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吃下去清香爽口,再配上佐粥的甜酸鲜脆的白萝卜真是吃着舒服。
还有一盘是荞麦卷,听说荞麦是平民在青黄不接时吃的东西,助消化,还对消渴症有好处,只是不容易做的可口,所以富人家很少吃。
叶乘风尝了一口,荞麦皮是用荞麦和糯米粉调和在一起包的,里面包着白萝卜、水芹菜、香菇和绿豆芽,内容丰富,就是没有一点肉,可是很好吃,每咬一口都带着山野的清香,再醮上小碟里的酱油更是是回味无穷。
只是这酱油很特别,带着一股隐隐约约的清甜,绝对不是市上售卖的酱油,不知道怎么弄的。
虽然没有肉,叶乘风却吃得极满意,酒席上来往劝酒,脂香粉腻,大席上的菜油光发亮,味厚甘美,店家为赚钱,尽量使大油,多用昂贵的材料,可是滋味并不见得比家常小菜好,尤其是养人方面更远不如家常菜。
叶乘风吃了宵夜,觉得很舒服,忽然想起一首民谣:“远方的游子莫要流恋异乡富贵,你可知最暖人的是家常衣,最养人的是家常菜,最疼人的是糟糠妻……”
作者有话要说:近来身体不爽,心情更不爽,这章瘦了点,下章尽量增肥,
爱乃们
15
15、丝娃娃...
家乐逃命般逃回自己的屋里,好象身后追着一条大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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