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辛苦经营四年的爱情,开始得悄无声息,结束的时候,也静悄悄地没一丝声响。
天色未暗,雪已经下了起来。
这场雪来得有些早,也没有任何预兆,就那么洋洋洒洒地下了起来,在十月份的天气里,怎么看怎么像是个异兆。
气象台公布天气时也说,这是平城三十几年来最早的一场冬雪。
雪花簌簌抖落,如同沉甸甸的鹅毛,不顾风的意愿,迫不及待地为大地铺了厚厚一层绒毯。
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在这个时间,纷纷忙着归家、采购、聚会,对于这样突如其来的天气变化,总是抱怨多过喜悦。
钟情脚踩两寸半高跟鞋,一路蹚着雪深一脚浅一脚,终于到了酒店宴会厅。
伸手推开两扇鎏金大门,温暖而嘈杂的气息扑面而来,让她不禁闭了闭眼。
深吸一口气,她裹紧了身上的黑色大衣,摩肩接踵地穿过人群,朝着最热闹那一处走过去。
还未走近,迎面走来一个年轻女孩,乳白色小羊皮靴,橘粉色娃娃裙,头上戴着一只亮闪闪的水晶发箍,整个人看上去温暖又精致。
钟情定睛一看,原来是李茶,认真论起来,算是她在平城工作后结识的唯一至交好友。
大概类似的场合从前也见过不少,李茶的动作非常利索,转眼就端了两杯香槟回来。
一见钟情还站在原地,就小声埋怨:“钟情姐,你别傻站在这啊。
你看这屋里还有谁穿着大衣!”
钟情收回望着远方的视线,回过神一看,果然,宴会厅里人影憧憧,男士都穿着西装衬衫,女孩子的打扮更清凉,有的那脚底下高跟鞋还是露脚趾的。
李茶塞给她一杯香槟,推着她一路向前:“你先去衣帽间把大衣挂在那,然后咱们一起去弄点吃的。
折腾到现在,我都有点饿了。”
说有点饿,真是含蓄。
钟情从大衣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一眼,八点十三分,过去这个时间早就吃过晚饭了。
如果不是因为心情有异,她大概比李茶更早喊饿。
衣帽间里没有人。
钟情把手机取出来,大衣交给一旁的服务生,有点心不在焉地朝外走去。
端着香槟闷头往外走,突然就觉手背一凉,浅金色的液体一部分淋在手上,还有一部分洒在对方宝蓝色的西装。
钟情知道是自己没好好看路,连声道歉,想找纸巾,又发现自己脱掉大衣,身上压根没有装纸巾的地方。
正慌乱着,就听对方调侃道:“难得见到钟小姐也有这么手忙脚乱的时候。”
钟情听着这把声音耳熟,慌忙抬起头看向对方的面容,就见跟自己几乎撞个满怀的不是别人,正是星澜的死对头——卓晨公司的总经理,黎邵晨。
黎邵晨此人,虽然不是什么豪门巨富,但也称得上帝都商圈的一号人物。
传闻此人才从军校毕业,就被家里老爹扔进部队,混了三四年,一路从小兵升到上尉,期间还轻轻松松捞了两个三等功。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他会跟老爹一样,在部队里踏踏实实干下去,哪知道人家突然来个华丽转身,跟领导打个报告,直接从部队退役了。
然后跟两个相识多年的好哥们儿,一起合伙开了间进出口公司,前后不过三年左右的光景,就做得风生水起,也就是如今业内有口皆碑的“卓晨”
。
星澜此前力争得到投资商的青眼,为自己找到坚实靠山,其中也很是费了一番周折。
而在这件事上,曾经星澜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卓晨。
钟情作为星澜的代表人,此次和投资商全面接洽,也与黎邵晨几次针锋相对,两个人对彼此的印象可都深刻得很。
钟情对黎邵晨的多方面了解,说起来还真是多亏了李茶这个“百事通”
,对于他和卓晨公司的历史,如今勉强也算了若指掌。
黎邵晨模样好,嘴巴甜,对待女人更是风度翩翩,说起来应该没有女人会不喜欢他。
可钟情却在他手上吃过两次亏,因此两人见面,尤其还在今天这种场合,钟情很难对他摆出什么好脸色。
见到钟情冷着一张脸不讲话,黎邵晨扯出一抹微笑,从口袋里取出一方与领带同色的手帕,递到了钟情手中:“钟小姐,你看起来脸色不大好,需不需要我扶你去休息区小坐片刻?”
钟情把手帕塞回他掌中,垂下眼睫:“抱歉弄脏了你的西装,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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