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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去眼角的泪水,童撤半是调侃,又带点羡慕地道:“谁要你不自量力老爱招惹他!”
殷凌颓然,在铁的事实面前,她根本没办法反驳——她就是不甘心嘛!
不甘心总在小P孩面前吃瘪,虽然结果往往是……王八+乌龟通吃……
在殷凌上初一那年,殷盛傲总算学成归国。
作为一名优秀的留洋博士后,他在那个积极追求人才的年代自然颇受器重。
不但马上有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单位还主动给他分了房,不算特别好,但三室一厅仅六十多平米的房子,还是让殷凌高兴了好一阵子。
这是她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尽管塞上了床和写字台等基本设施后,剩下的空间连走路都嫌挤。
可是殷凌还是非常开心,欢天喜地的将这个小天地好好打扮了一番,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任谁挑衅都不生气,将这份好心情彻底的发扬光大。
那几年,她真的曾觉得有个父亲很不错,即便三天两头见不到人,但至少母亲可以不用再那么疲惫的工作,她们也不用再寄人篱下。
在王洁伊自尊自重的潜移默化下,殷凌始终无法把宫煜家那座华丽精美的公寓当成是自己的家,因此不管苏澜有多疼她,她也不曾恃宠而骄,或是得意忘形。
反而因为自己受到苏澜的许多关爱,渐渐变得开朗起来,甚至对同学的无理取闹和宫煜的别扭劲儿产生了几许宽容。
她的笑容多了,脸上的线条也不再像过往那么尖锐。
青春期的孩子一旦染上了明媚的色泽,自然怎么看怎么漂亮。
不说其他人的观感,就是冷冷淡淡的宫煜,对此也颇有几分诧异。
虽在面上依旧对殷凌很不齿,但不可否认,他对这个总是在自己身边死皮赖脸的“姐姐”
有了些对别人没有的亲密。
细水流长的感情,往往在不经意间,坠入了时间的魔法。
等到恍然时,早已无法割舍这抹生命的奇迹。
孤僻的天才小公子,暴力的黑皮乡下妹,同进同出,在偌大的校园里,甚是特别。
他们相携的身影一度成为X中一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特殊风景线。
当然,对于这等无聊八卦,宫煜向来只是冷冷一哼,丝毫不以为然。
而殷凌却因绰号上的差别对待暗自咬牙,颇为不满。
可几番挑衅,她都无法从宫煜那里得到半分好处,他大爷心情不好时,她往往还会落得一个凄凄惨惨戚戚的可悲下场。
因此最后的最后,她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心不甘情不愿地认了——不管怎么说,乡下妹总比男人婆强些!
她那副傻里傻气的憨厚模样,倒是博得了宫煜罕见至极的浅笑一枚,吓得殷凌一连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又是挣扎又是哼哼呀呀地直嚷着:“马里马里轰,妖魔退散!”
闹得王洁伊还以为她又捡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吃,弄得神神叨叨的!
“天哪,真是太宝了!”
童撤笑得前仰后合,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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