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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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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锦年,你真强悍啊。

我服了。”

我撂了电话。

带着负气的心情见方静存,倒是觉出对方的不一般来。

至少,在我埋头喝闷酒,或者无礼扫视她的时候,她不以为忤,静物一样存在,就像墙壁上用于装饰的海报。

之后,我要送她回家,她拿过我的车钥匙,“我来吧,你喝酒了。”

在车里依旧静默,我酒意上头,说,“为什么不说话?”

她安然说:“你对我没有意思,我知道。”

她如此直言,我倒是一震。

到家门口,她打电话,通知我妈妈。

然后跟我告别,在马路边招的士,闪身走人。

风袭到我脸上,我又是一震。

为这无端的两震,我开始零散地跟她交往。

她二十八岁,也算是到了“剩”

的年龄。

容貌、家世和教育背景都好,之所以没有结婚,据她说是在上一次的恋情中失足,淹死了。

也算同病相怜。

我们的交往,也因此自然起来,没有功利目的,好像不过在应付家长的好意。

锦年又不知疲倦地换了新的国度。

她的理想状态是半年待一个国家,半工半游,如果某个国家另她感觉愉快,便耗长一些,但是无论多长,最终仍要迁徙,抵达另一处未知之境。

我一直在想,像她这样一种人,将行走当成生活,将生活看做艺术,吃苦受累都只是不同的生活体验,有趣构成生活的动力,如果无趣就是离开的时候。

自由随性,对困顿于生活泥沼的凡夫俗子来说的确构成永恒的魅力,用安安的语言,就是漩涡一样被吸引;但是这样的生活方式注定只能远观而不能近待。

麻雀爱上大雁,只有两种下场,要么做情人,在人家栖息的时候,接受短暂的抚慰;要么就永久停留在惊鸿掠影的阶段,把此当做一帧心像,安然与另一只麻雀公担一生。

我现在处于什么阶段呢?做情人,天涯海角去接受短短的温存,固然刺激,时间一长,也渐感疲累,毕竟不年轻了,有各种各样的压力;可让我娶一只麻雀又不甘心。

生活要有波澜,我虽然不喜欢折腾,但是也向往那种不同极性之间迸发的强烈磁场。

这是个苦恼的问题。

我不若锦年那样洒脱,虽说也享受范禁忌的快乐,但是责任感对男人来说总是第一的,一个稳固的家庭绝对是今后努力的目标。

如果不出意外,我也会被时间消磨,选择与生命妥协:娶一个说不上爱也说不上不爱的女人,生一个能够担起家庭纽带角色的孩子,心里偶尔念起一个人,不无遗憾又强作豁达地想,至少曾经爱过。

在我消极地等候时间之手将我的激情铲除的时候,原以为固若金汤的生活啪嗒裂出一个缺口——锦年做不成候鸟了。

她母亲有一晚从楼梯上滚落,摔成骨折,因身边无人,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腿脚堪虞。

那阵子,我南京W市两天跑。

白天在南京,晚上在W市。

中间隔着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凌晨走高速回南京的时候,眼皮不停地耷拉下来,好像一闭合,就会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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